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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事件之后,如何治理平台

8月24日下午1点,乐清女孩小赵为参加大学寝室室友的生日聚会,坐上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这辆顺风车并没有将她送达原定的目的地,而是带她走上了黄泉路.而这糟糕的一切,竟是滴滴进行深入整改后的结果——这次凶案距离上次滴滴司机杀害郑州空姐的事件只过去了短短102天.在血案面前,我们应该怎样面对滴滴、怎样面对网约车、怎样面对整个平台经济?

为什么滴滴必须受到谴责

笔者是研究平台经济的,因写了不少呼吁包容平台的文章而被一些网友戏称(或者是怒骂)为平台的“洗地专业户”.由于这个原因,当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少朋友很不解笔者在朋友圈发布的谴责滴滴的言论.一些“市场派”的朋友则干脆私信问笔者,怎么如此没有立场,也见风驶舵地站到了平台的对立面.在这里,笔者想先对这些疑问进行一些回应.

一些朋友认为,从整体上看,网约车(包括顺风车)的安全性要远好于传统出租车,即使发生了凶案,网约车也可以比传统出租车更有效、更快速地帮助警方破案,因此我们不能以一个或几个偶发事件为由,对滴滴予以否定.

诚然,在理论上,网约车(包括顺风车)可以更好地受到监督,因此其安全性会比传统出租车更高,有关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个观点.但是,这种安全性是网约车这种商业模式的优点,而且只是一种理论上的优点.在讨论具体问题的时候,这种类属性的优点是不重要的,我们更关心的是某个具体的企业究竟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果、犯下了哪些错误.其中的道理,就好像看到家里的小孩成绩停滞不前时,不应该以班上还有更差的学生来当作自我安慰的借口.

尽管相对于竞争对手,滴滴在性能或服务上确有优势,但这并不足以构成其不对自身加以改进的借口.如果这种拒绝改进是要以人的生命作为代价的,那么这毫无疑问就是一种恶,不仅应当被谴责,还应当被惩罚.

另一些朋友认为,事实上滴滴在空姐遇害事件后已经进行了很多改进,只是很不幸地碰巧出现了一位充满戾气的无特定作案对象凶犯才不幸“躺”,因此对这件事我们不应该怪滴滴,而应该反思社会.以社会存在问题为由帮滴滴推卸责任,也是缺乏道理的.

首先,错了要受罚,和有没有过努力没有关系.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滴滴到底下了多大决心、做了多大整改,其实我们是很难知道的,其中的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结果来评价其工作.所以,哪怕滴滴真的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对其进行指责也不算冤!

事实上,如果我们看一下滴滴所作的努力,就会发现只不过是一些形式上的改善,而非本质上的改进.对于真正可以确保安全的注意点,例如对报警的处理,滴滴做得依然很差劲.因此,即使从行动的角度看,它们也应该被指责、被惩罚.

其次,将过错推给社会,是十分廉价的诡辩.在这个事件中,滴滴的拖延和不作为,是导致少女惨死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不能回避.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乘客选择滴滴的服务,难道不正是出于对其的信任,相信它可以保障行程的安全吗?在目前的环境下,这样一份信任是多么的可贵,而对其的辜负则是多么的残忍!

还有一些朋友认为,受害的女孩在上车之后,事实上取消了订单,这就好像和滴滴解除了合同,因此滴滴无需对后续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观点,我想说,这至多能说明滴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能成为其不用承担道德责任的理由.8月24日的那辆车上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但是据曾经受过凶犯骚扰的林女士介绍,他在林女士上车后会诱导、强迫乘客取消订单.从这点上看,订单的取消可能并非乘客自愿.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么在这个时候,面对威胁的小赵可能更加希望滴滴可以通过定位找到自己,解救自己.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除此之外,即使滴滴不是平台、不是撮合了这场死亡交易的中间人,而完全是一个局外人,那么,见死不救就应该得到道德的宽容了吗?

相比于管制,竞争是被需要的

乐清女孩被害事件发生后,浙江省交通运管局很快要求滴滴在浙江范围内下架顺风车业务.不久之后,迫于各方压力,滴滴又主动在全国范围内无限期暂停了顺风车业务.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对网约车的声讨开始愈演愈烈.不仅是顺风车业务,整个网约车行业将何去何从已经成为了一个问题.

在这点上,笔者认为不能以一个企业的问题而否认了整个行业,网约车依然应该是发展的方向.如前所述,尽管网约车在近期爆出了很多问题,但是从类属性上看,它依然要优于传统的出租车.无论是在配置资源的效率,还是在总体的安全性上,都是如此.因此,推进出租车行业的网约车化,而不是让网约车重新回归传统出租车,这个方向仍然不应该变.当然,在继续网约车发展的同时,加强行业规则和秩序的建立应当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平台,以及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在说到建立行业规则和秩序时,很多人都会强调政府的作用、呼吁政府的管制.这当然是对的,在涉及用户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以纠正市场自身的不完善.不过,管制必须是精准的、有针对性的和有限的,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不能将行业管死.

事实上,在更多的情况下,竞争对企业的约束要比政府管制来得更有效.试想,如果滴滴在市场上并不是一家独大,而是时刻战战兢兢,那么它还会如此低效、如此漠视乘客吗?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滴滴为什么可以持续一家独大.一些观点认为,这是平台经济的本质特点——由于有“跨边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先发的企业会很容易占据整个市场,从而让后来者很难再进入.对于这个观点,笔者在之前的专栏中已经进行过反驳:所谓的“跨边网络外部性”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帮助平台企业“滚雪球”一样地壮大,也可能让平台企业如雪崩般坠落.这一点在经验上也得到了证实——在美团进入几个城市后,以很短的时间就抢占了滴滴的大片市场,看似强大的滴滴实际上很难阻挡对手的挑战.

但是,像美团、携程、高德这些曾经高调叫板滴滴的挑战者后来又去哪儿了?它们没有被滴滴打败,而是被一些不必要的管制门槛拦在了门外.现在,很多地区对网约车设置的进入门槛都很高,不仅对司机要求户口,对营运车辆提出了轴距、车型等要求,还要求网约车与出租车差异化竞争,一些地区甚至干脆停止了对网约车的进入许可.或许这种“严”监管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对网约车进行管理,但客观效果却是消灭了挑战者,帮助滴滴这样的在位者巩固了一家独大的地位.

因此,如果要重新激活网约车市场,让其保持充分的竞争,就不应该继续在一些旁枝末节的标准上面下工夫,而应该将注意力多放在安全服务等关键问题上.一旦安全有保证,就应该准许准入,那么网约车市场很快就会形成充分竞争,滴滴也自然不会这么牛气了.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企业家在平台治理中的作用.企业家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从某种意义上讲,有什么样的企业家,就有什么样的企业.根据经济学的著作,一个能被称为企业家的人应当是勇于承担风险的,那么这种风险究竟是什么呢?

我想,它不仅包括经营风险,更包括各种突发的事故.相对来说,拿着投资人的钱去豪赌是简单的,但是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主动出来承担责任却是困难的.

(摘自《经济观察报》陈永伟)

事件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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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抄袭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