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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法、戏剧法和中国戏曲的表演原则

摘 要:印度古代戏剧理论著作提出了“世间法”和“戏剧法”两种表演法则,这两种表演法则触及到中国戏曲的一些表演原则,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世间法;戏剧法;模仿;假定性

印度《舞论》大约成书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书中提出了两种不同的表演法则:一个是“世间法”——“男女演员都不加修饰地按照本色表演,举止自然,没有优美的形体动作”;一个是“戏剧法”——“语言夸张而富有,形体动作优雅,声音和服装都和平常所用不同,这是戏剧法的特点”.

戏剧,是一种舞台艺术,是通过表演者在舞台上用形体、语言来表演完成和实现的.表演者需要用自己的形体、语言来刻画人物、表现人物.在如何表演的问题上,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原则和方法,一个便是“世间法”的方法和原则,倾向于真实地摹写人物、表现生活,按照人物本来的面貌来表演;而另一种则是戏剧法,即不追求外在的真实和“像”,而是用脱离了本来面貌的、“动作优雅”的形体、“夸张而富有的”声音、“平常所用不同的”服装来表演.《舞论》中还指出了“戏剧法”的特点——“当两个人物在一起,其中一个演员说话,而另一个演员假装听不到,这就属于戏剧法.”

《舞论》作为印度最早论述戏剧艺术的专著,提出“世间法”和“戏剧法”两种表演原则,虽然论述不多,但是明确指出了这两种表演方式、方法的不同,是非常具有理论意义的.《舞论》对于戏剧法和世间法的论述,已经触及到两种不同表演方式的根本性差别,其实“世间法”和“戏剧法”,代表着戏剧历史上“写实”与“写意”这两种不同的表演方式、原则,而其中的“戏剧法”已经涉及到中国戏曲的基本美学原则.

首先,“戏剧法”不追求外在的形似,而是用非生活化的表演手段来刻画人物.《舞论》中指出“世间法”是“本色表演”“举止自然”“没有优美的形体动作”,是一种写实的的表演原则;而“戏剧法”则是“动作优雅”“声音和服装都和平常所用不同”,“戏剧法”的表演是不追求与生活外在的相似,而是在形体、语言包括服装等基本的表演手段上,与平常所用的不同,已经超出了对生活的一般模仿.

中国戏曲正是严格遵循这样的表演法则,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特殊的表演手段——从形体、语言到舞台服装等各方面形成了一套特殊的、超脱于真实生活的程式语汇.中国戏曲讲究“无动不舞,无声不歌”,中国戏曲通过唱、念、做、打,作为自己的艺术手段的一种特殊的戏剧表现方法,追求的是离形得似,写意的美学原则.在戏曲舞台上,一切动作、声音,都是舞蹈化、歌声化,与生活中的不同.中国戏曲的舞台服装方面也是如此,正如周贻白所认为的,中国戏曲的“舞台服装,乃独存古制,与常人所服,更不相侔,寖至唐宋无分,元明不辨.戏之所以为戏,服装一项,要为助长其与现实隔离之一原因”,“故所谓戏装,除取其式样新奇,花绣美观外,实无义理可言.”1中国戏曲的舞台服装,若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看,是无义理可言的,但是中国戏曲的舞台服装样式美观,并且与现实相隔离,服从于中国戏曲整体的写意的表演观念.

其次,“戏剧法”是一种假定性极强的表演手法.《舞论》认为“当两个人物在一起,其中一个演员说话,而另一个演员假装听不到,这就属于戏剧法.” 显然,在舞台上一个演员说话,另一个演员假装听不到,并且观众能够相信这种情况的存在,这是假定性的作用.由此可见,《舞论》中“世间法”和“戏剧法”的差别还体现在假定性这个问题上.假定性是戏剧艺术存在的基础,但是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戏剧样式,在假定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的戏剧样式,在舞台上力图制造生活的幻象,力图将观众与演员之间的假定性降到最低程度,力图使观众相信在舞台上发生的一切;有的戏剧样式则不然,它不仅不力图制造生活的幻象,相反,时时刻刻“提示”观众这是在演戏,演员可以跳出戏,通观众进行直接的交流,告诉观众剧情、告诉观众自己的潜台词,而同台的演员却装作全然不知.

这两种不同表演原则的差别,也成为了中国戏剧理论者认识中国戏曲美学特征的一个突破口,如阿甲在《进一步探索戏曲艺术规律的问题》一文中指出:“话剧演员再现生活,用酷似生活的舞台动作和舞台语言来再现生活,虽是假定性的,但要求逼真,使人有现实生活那样的真实感.戏曲演员要以唱、念、做、打作为艺术媒介创作舞台形象来再现生活因而从对反映生活的原型来说不如话剧具体、逼真,对于认识生活的功能来说,也不如话剧直接话剧用镜框式舞台便于装置写实布景,它制造一种生活幻觉之真” 2阿甲明确指出了话剧和戏曲两者在假定性方面的不同,话剧追求的是真实感、是一种生活幻觉之真,而戏曲却不是写实,不以制造生活幻觉之真作为目的.

在“世间法”和“戏剧法”两种表演方法中,《舞论》更加推崇戏剧法,“戏剧要经常采用戏剧法”“一般都主张演员进行带有感情的戏剧化表演”.确实,“戏剧法”的表演能够更好地表现人物情感,能够取得更好的舞台艺术效果,这也是中国戏曲的魅力之所在.

可见,《舞论》的论述对于我们认识中国戏曲以及东西方戏剧样式的差别,是有非常大的启示意义的.这也是《舞论》的价值之所在.

注释:

1.

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624-625.

2.

阿甲《进一步探索戏曲艺术规律的问题》,见《阿甲戏剧论集》.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299.

参考文献:

[1]婆罗多著.黄宝生译《<舞论>选译》.戏剧艺术,2002(5).

[2]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3]毛小雨.《东方戏剧学的开山之作——<舞论>研究》.河南大学学报2012(5).

作者简介:

叶宇星(1987—),男,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戏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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