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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陌生人的遗书(短篇小说)

给陌生人的遗书

我知道,我确信,他回来了.他是回来了,就在我身子周围,尽管我看不到他,尽管我从不曾见过他,这些年,他的笑声像海鸥一般飞旋回荡在我的脑海.我自问再也活不下去了,我决定写一封遗书,写给陌生人.海子最著名的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正写于卧轨自杀的两个月前,最后几句是: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何尝不能解读为海子写给陌生人的遗书?作为一名小说家,我最理想的遗书应该是一篇小说.海子那首诗写给了无限的陌生人,而我只想虚构出一个.

我有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李红兵.我深深痛恨这个名字.但我不是掩耳盗铃之徒,永远无法抹去这三枚灵魂的刻字.遗书的落款必须署上它,换言之,它将陪伴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而且它远远不止是父母赠予我的与生俱来的礼物,在我呱呱坠地时,它已在我父母的唇齿间游走过甜蜜与悲痛交错的六年时光.我必须承认,我有一个金的童年,是阳光照在蜜糖上的那种金.恰恰是这种无忧的欢乐,造就了我性格中的傲娇与脆弱.我从小爱好读书,生命中读的第一本书是《雷锋日记》,我总是搞混钉子精神和螺丝钉精神,雷锋对铁钉的热爱深深影响了我,我还自己开创了一种大头钉精神:人啊,切不可定性思维,谁说拇指一定比不过锤子,只要钉子的受力面积足够大,徒手都能把钉子摁进墙壁里.如今想来也是幼稚,空余好玩二字.我读得最多的是小说和历史,既可以说这两者都一样假,也可以说两者都一样真,反正它们的终极目标都是塑造一批永恒不朽的人物.曾经发誓要写一部虚构历史,后来发现《三国演义》已经做过了,也就从此泄气,再无宏愿.阅读和写作成为纯粹的爱好和生活状态.

二十五岁时的某一天,我偶然到了自己名字的秘密,世界轰然崩塌了.其实也算不上秘密,因为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而已.我还有个哥哥,五岁那年看了漫画书《三毛流浪记》,信誓旦旦说要去外面闯荡,所有人都不以为然,但第二天早上,爸妈翻遍了整间屋子都找不见他了.那年月也没有监控视频,谁都无法判断他究竟是自己离开的还是被人掳走的.谁又能相信,一个五岁的孩子能有如此独立的思维和坚定的决心.爸妈原本计划只要一个孩子,哥哥再也没有回来,于是才有了我.为了保留一个寻找哥哥的希望,父母把哥哥的名字安在了我头上,日后如果我遇到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一定会引起大家的关注.怪就怪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了,我至少认识两个叫李红兵的人,爸妈还真去调查了,都是空欢喜.

知悉的那一瞬间,我的脑壳炸裂了.眼眶里噙满了泪水,但忍住不让滑落,一部分被风和时间带走,一部分倒流进心里.我原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却不承想,连名字都是别人用过的.我来到人间,不过是另一个人的替代品,父母给我的爱,统统不是给我的,而是给那个仗剑天涯的李红兵.

其实现实中的世界并未发生任何改变,父母对我是一如既往地宠爱,但我的心已经出现了质变,我所感受到的一切也就随之转向阴郁和灰暗.我已经过了允许改名字的年龄,即便早上几年,父母也是不会同意的.我不再主动向陌生人自报家门,遭遇明确的询问时也是支支吾吾,自诩是壮汉,因为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壮族.对方如果不紧逼,便借机转移话题,溜着过关.可惜我实在不才,毕业后回到了故乡水走市谋生,如果换一片陌生的土地,只要办张,就可以连根拔掉名字.所幸我喜欢文学,我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我可以在一个虚构的空间里以另一个名字的身份存在,这个笔名我构思了不少于怀胎的十月时间,完全可以算作一次新生.我还专门百度过,全国乃至全世界仅此一个,绝无重复.我渐渐不满足于虚构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开始学福克纳和莫言那样,虚构自己的生活和过往经历,我对别人一本正经谈论的事情,很多时候连自己都难辨真假,为自己的谎言而感动、骄傲.我听说葡萄牙大诗人佩索阿一生用过七十多个笔名进行写作,并且虚构出每个笔名专属的身份、经历、风格和文法,就像一人分饰数十个角色,达到核裂变的强大效果.我就是现实版的佩索阿,而且在名字的数量上已实现了超越.就在我感觉自己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幽暗痛苦时光之后终于要拨云见日获得心灵救赎和灵魂解脱的时候,母亲的一句话仿佛利剑刺穿了我的胸膛.母亲说:我和你爸从不曾谈起一段往事,但我可以肯定,你早就知道了你还有一个哥哥,你们拥有同一个名字,你已经长大了,我和你爸也老了,我们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在有生之年再次见到你哥,我们找了他二十多年,希望你可以接过这根接力棒.我抵不过母亲潮湿的眼神,假口应允了,但凭我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将其付诸行动的.我爸妈真是愚蠢透顶了,万一我哥厌倦漂泊,重回故里,作为父母的他们和亲友们如何清晰地叫唤哥弟俩?户口本上要写两个李红兵?各自娶回妻子来又该如何面对?各自有了孩子又该如何向孩子解释清楚?以后分配家产时水关口的房子传给李红兵,广源街的房子也传给李红兵,到底谁是谁?反正从那以后,我变得惶惶不可终日,脑子里挥之不去一个念头:他迟早是要回来的,他很快就要回来了!

我是一名侦探小说家.我很难解释清楚,一个酷爱历史的家伙,如何走上侦探悬疑之路.也许是历史本身,掩藏了太多真相,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可抑止地陷入了追寻的沉思吧.我比较懒惰,成品不多,最满意的是写过一个侦探自证非自杀的故事:主角是一名死去的侦探,即侦探的鬼魂,他已经忘记自己死时的情景,但法院和活着的人都认定他是自杀的,他坚信自己绝不会自杀,所以自己去调查,但所有证据都指向自杀,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信念和信仰,觉得自己对于自己而言,就像陌生人一样……

当我决定去死,我不想这么庸俗地死掉.我的人生已经做不了唯一,我的死亡必须绝世无双.我要用自己的行动来创作一篇伟大的侦探小说.根据我丰富的阅读经验,以及对现实凶杀案的关注和了解,所有的谋杀者都会极力营造出死者是自杀或是被谋杀者之外的其他人杀害的假象.我要给自己设一个独一无二的局,把自杀演绎成他杀.如果事后没有人能够察觉到我是自杀的,那么九泉之下我都会欢腾雀跃的.第一步是选择案发现场.给谋杀披上自杀的外衣,通常做法是选择一处看似不可能有外人进入的密室,人们如果无法密室杀人的技巧,那就只好相信死者是自杀的.一切都要反着来.我必须选择一个所有人都有可能经过的地方,这样,警方就不可能用排除法来调查有限的人.当然,我毕竟是自裁,实施行为之时不能有一个人看见.一个月后,全国巡演的一个大型音乐节将会来到水走市,届时势必人山人海,手舞足蹈,海浪翻涌.但所有人的眼里都只有嘶吼的歌手,耳里都只有炸裂的乐音.现场人挤人黑压压一片,灯光又急摇急闪急变色,即便有监控视频,也不可能拍到成千上万晃动头脑下面,我的一些小动作.我会穿一件黑色的大披风,手在里面捣腾,身边的人绝不会发现.凶器就选择最普通的水果刀.音乐节举行时正值寒冬,我戴上手套也是合理,正好避免在刀柄上留下指纹.捅一刀不足以证明是他杀,也无法体现我赴死的坚定决心,我要自捅七刀,落点选在腹腔,这样不至于一刀毙命,可以有时间给我完成全部程序.我会用尽全力,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捅出七个窟窿,尽量不让法医检测出七刀力道的减弱趋势.最后,刀子在喉咙上轻抹一下,第一时间扔下凶器,利用弥留之际的气力,卸掉披风,胡乱撞向身边的人,最好能撞出一片踉跄,就仿佛是凶手得手后制造混乱而遁去.

好吧,我承认自己的虚伪.我之所以要伪造一场他杀,理由并非那么高贵伟大,无非是出于一点小小私心:自杀是一种懦弱的死法,我希望维持自尊自爱的形象,同时以兄弟相残的假象,让父母悔恨,他们当年作出一个名字两个人用的决定是何等幼稚!我要给这宗虚构的凶杀案设定一个凶手.我早就想好了.就是我那从未谋面的哥哥.我知道我的计划还比较粗糙,要做得天衣无缝,必须排练、检视、打磨.要把他杀变成自杀,凶手必须进入死者的角色,体会死者的悲痛,从而演绎出赴死的决心.那么我还是反着来,我就要钻进前一个李红兵的灵魂深处,感受他的决绝与仇恨.但无论是父母秘藏的相册,还是上一辈亲朋的记忆,都只有他五岁前的信息,甚至连李红兵这个名字也不一定能被他牢记,沿用至今.要进入他的思维空间谈何容易.还好我本身就是一名作家,我最擅长的是:我手写他心.我计划在裤袋里预先放一张微皱的便签纸,凶手如果右手执刀,那么纸条应该插在死者的右袋.上面写好两行字:我回来了/我要拿回原本属于我的身份和爱//.不管那个李红兵回不回来拿他的身份,总之我的死就是要主动还给他.虽然表述上还是稍微有点外露,但毕竟谁也无法找到他的下落,作为凶手的他,直白一点也符合一个浪子欲回头却无岸的心情.反正父母也不可能看过那个李红兵成年后的字迹,我可以用不灵活的左手来写,颤颤巍巍、歪歪扭扭的效果看起来正像出自一个打小缺乏系统教育的人之手.我还可以把水果刀换成地摊上卖的那种瑞士,以配合凶手流浪者的身份……

就在构思伟大遗书的期间,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换了平时,我一般是不接的,但那个号码有点锲而不舍,第一遍响铃响到断线,第二遍又响起了.我抱着会一会骗子的心态划开了手机,倒不至于是骗子,却是保险的推销者.对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从未与我有业务往来关系,天知道我的信息是怎么泄露过去的.三两句客套后基本可以判定,对方只掌握了我的姓名、所在城市和手机号码.因为那个骚得令人发颤的女声问道:您是刚毕业的吧?我心里在偷笑,原来自己的嗓音听起来这么年轻,于是顺势接道:是的,还不满一年的.我觉得那是我最美好、最饱满、最饱含斗志和干劲的年纪,曾几何时,我多想回到那个独一无二的世界.那会儿正巧有时间和心情,我就在电话里好好演一回初出茅庐的青年吧.酥麻的女声道:那您更应该好好了解一下我们的产品了,针对应届生,我们有多项优惠的.我对角色的投入程度真是没话说:我大致听明白了,方案很好,可惜我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工资很低,没什么余钱作这个规划啊,可能要过个两三年.两三年后可能她都不在那里干咯.女声道:每个月三百块钱真的不多,别说过几年物价上涨没这个低价了,就看在您应届生的身份,过完这一年,您想再买都不是这个数了.我开始痞起来:这个确实不多,但你有听过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吧,我现在是月光族,你这三百大洋绝对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又说了一句话.说好不提物价上涨,她紧接着就提了,是她脑子有问题还是业务培训的技术含量太低?我灵机一触:你们大概忽略了一点吧,物价上涨后,除了保险的月付款金额会提高之外,理赔保额也会提高啊,当我们所有人都月入十万元的时候,你们赔现在的五十万顶个鸟用啊.女声态度上还是很耐心的,但话术的内容已经转入了恶毒的诅咒:您别怪我危言耸听哈,越是在像您现在这种资金紧绷的时候,越应该挤出点零钱来买个保障,我们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万一出现了人身财产意外,对您的人生、对您的父母都是一场灾难.我们这个险种不仅能一次性赔付大额保险金,还会每月支付一笔生活保障金,说句不好听的话,即便是您身故了,我们还可以最多给您三名亲友支付赔偿金,这是考虑周全了,除了您父母,您还可以把女朋友添加进受益人里,相信您签字的那一刻,您女朋友死活都想嫁给您的.我听得毛骨悚然,但也不跟她计较,开着玩笑道:我没女朋友,你说得那么好,要不你来做我女朋友吧,如果你答应,我就买一份保险,三个受益人都写你……

那个电话整整聊了三个小时,我坚决不买,她出于职业操守不能主动挂电话,就这么有的没的聊着、拖着.反正我不急,主动权和决策权在我手里,权当找个人陪聊.后来,她终于熬不住了,毕竟已经晚上八点,她估计还在单位呢,当天要打的电话的任务数应该还没完成,只听她支吾了几句,礼貌性地说要改天再详细介绍这个优惠产品,没等我回应就挂掉了.我开始有点后悔了,其实当她猜想我是应届生时我应该立马纠正她,她既然找到了李红兵,那我就以另一个李红兵的身份跟她侃大山.但我以一个虚构的身份跟她聊电话还是触发了我的一个灵感.我不是要写一封遗书给陌生人吗?我不想写给群体人,只想写给个体人.面对一个陌生的个体人,我只能通过想象和虚构,把他变成一个具象的人,我要把自己对人类最美好的想象都赋予他.

我把他的年龄设定在二十五岁,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人生百年的春夏之交,在这个岁数之初,诗人海子还没有自杀,我也还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我给他取了一个普通而独特的名字:李四.我还专门上网搜索了一下,多见于小说人物,现实中几乎找不到叫这个名字的人,毕竟张三李四的说法太深入民心了,而且计划生育时代能生到四个孩子的家庭绝对是凤毛麟角,这样要强的父母估计也不会给孩子取个将就的名字.他就是天底下唯一的李四.虚构一个人好办,虚构一个人的关系肯定吃力不讨好,因此李四必须是个孤儿,我不忍心变相诅咒任何人父母双亡,只好退而求其次,说他们在他青春发育期时出现感情危机,分道扬镳了,叛逆的李四选择独自生活,寄宿学校直至大学毕业,然后租房蜗居.我隐隐有点不安,这种假想的人生轨迹是不是受了那个也叫李红兵的人离家出走的故事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不需要父母的爱,他是遗世独立的自由人,尽管身高停滞了,但是灵魂的拔节从未止息,正向云端耸去.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的李四太孤单了,我决定给他安排一个灵魂伴侣,要塑造好仅此一条的关系线对我而言还不算太大的难题.我像海子祝福陌生人一样衷心祝愿他俩有情人终成眷属,在尘世获得幸福.我本人的爱情太不堪了,甚至说连爱情的边都还摸不着,只有一个幻想的对象.她是怎么闯入我内心的?这说起来真是难以启齿.我是一个慢热的人,跟她成为初中同学都将近一年了才暗暗生起情愫.一个的夏夜,我做了一个羞耻的梦,就像贾宝玉梦见秦可卿一样,我梦见了她.醒后也是跟贾宝玉一样,裤子湿了一小片,冰凉、滑腻.那是我作为男孩发育的第一次,为之深深惶恐.第二天我再见到真人时就知道面红耳赤、心跳捶胸了.从此,我成了她的一颗卫星,不管脚步走到哪里、不管眼睛望向哪里,她都像一个坐标定位,防止我迷失、狂乱.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但不同班.大学则在同一个城市,但不同校.拥有美丽容颜的她不满足于做别人的风景,不顾一切地选择了学画.我们断断续续有些联系.我的宇宙再没出现第二颗恒星,因为离唯一的恒星渐行渐远,我慢慢丧失了重力的牵引,灵魂越来越轻渺,一点一点地飘向无边的虚无.

在虚构寄信对象的同时,我已开始构思遗书.最先我计划着写成文言文,我可以放心地写进生平所有放不下的秘密,能读懂的人很少.但毕竟诞生和成长于白话时代,肚子里没有墨汁,一不小心露馅,则一世英名尽付东流,虽然也没啥英名可言.后来我想到一个更好的方式,写成一篇烧脑的先锋小说,就像乔伊斯笔下的天书、博尔赫斯嘴里的迷宫.把我一生的悲愤写成文字的漩涡,仿佛龙卷风一样能把深埋海底的经历抽吸推送到云端.秘密就这么公开地摆着,但所有人都读不进去.我早就想好了要写的第一个内容,既然是遗书,那么至少要留下一点让读信人完成的遗愿.我希望李四可以给我立一块墓碑,他不认识我,就没必要掩埋我的肉身,甚至衣冠冢也可不必,真要埋什么的话,就埋我的遗书吧.我会在遗书中提出具体要求,希望他在墓碑正面刻下一句话:李红兵的墓志铭刻在背面.当人们出于好奇而探看墓碑背面时,会看到这样一句话:别奢望仅凭一句话就能把一个人看懂,你能看到他墓碑的背面,但你能看到他灵魂的背面吗?

我给李四安排的女朋友就是那个向我推销保险的高小姐.她的电话来自保险公司的上部,我已经在遗书的信封上写好了上海市三个大字.我去上海玩过一天,我把地址缩小为外滩边上万国建筑博览中的一座老宅,满足我的闯荡梦.我感觉寄去那里就是寄给了全世界.为什么选择高小姐呢?毕竟我跟她聊过三个小时,她算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接触最深入的女性了,我虚构李四的想法也源于她.我钦佩高小姐的干劲和热切,也怜悯她的艰辛与无望.高小姐是个刻苦用功的人,她对她手头每一个潜在客户的信息都了如指掌,包括我.李四有这样的贤内助,我写给他的遗书就可以省却许多不必要的交代.尽管素未谋面,但也更增了几番想象的美感.我有直觉,高小姐一定是身形高挑、肤色白皙、笑容拥有蜂蜜的味道.后来我确实见到了她本人,与我的几点基本想象居然相当吻合,我由衷感叹造物者的神奇与伟大.都说保险经纪人无亲朋,她与孑然一身的李四正好是绝配.我应该让李四好好爱她,做她一辈子的保险单.他俩为了理想在上海打拼,约定好了买到房才结婚,有高度的信任与默契,如果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就学着萨特和波伏娃一样建立只有两个人承认的永久爱情关系.我突然产生一个想法,我多希望给李四寄出遗书之后,先缓一缓,等待他的回信,看看他笔下的幸福生活,看看虚构的他笔下真实的她.但这终归是徒然,谁会给一封遗书写回信?

为了吸引对方写回信,我会在遗书中透露自己不会立马死去的打算,同时明确邀约对方谈谈自己的想法,这还不够,我还会多设一些疑问,逼迫对方回答,而且把人生中最隐秘、最传奇的经历写进去,如果世间真有这么一个李四,我不仅要努力争取他的回信,更期待在临死前的一个黄昏,推开屋门,李四和高小姐十指紧扣牵着手,并肩站立在风中,与黑夜一同到来,与星月一同到来.我还没死,他们却是来祭奠的,祭奠我油尽灯枯的爱情.我与我唯一爱过的女子,交集实在太少,我甚至都无法想起她对我说过的哪怕一句话、一个词.她的出现比我的生命要短暂,她不是一条指向无限的射线,她是一段只有开头和结尾清晰明亮的线段,两点之间像是一个稀疏得几乎无法感知的省略号.她的结局我是从一些老同学那里听回来的,并非亲眼所见,但这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街谈巷议、道听途说就是真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开始我是听了两个人先后谈起,对第一个人的说法不以为然,但当第二个人把同一番话吐出口腔时,我惊异于细节的高度一致,心生惶然,于是次第向另外四个比较靠谱的人探询,每多问一个人,都是向崩溃的边缘挪近一步.三人成虎啊,六个人口中的同一个结局就像扣动扳机一连射出六发,先后打在同一个部位,伤痛不是六倍的程度,而是六次方的程度.她死了,这没什么.她死在了一个男人身边,这也没什么.她身边的男人也死了,这同样没什么.那个男人我见过,是她油画班的同学,鼻头长得像个大洋葱.当时我隐隐判断出了他们的关系,但内心并未产生过大的震动.她也该谈恋爱了,我祝福她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但她和他一起死了,赤身裸体的两具尸体,男人的胸膛上有女人的炭笔自画像,女人的上也有男人的自画像,两张自画头像的嘴部各插着一柄只露出手把的水果刀.在整齐洁净的家具的衬托下,俨然一场平静唯美的仪典.我绝不透露她的名字,或者说我真的已经忘了.六张嘴里都轻描淡写地带过了一个法医检验的沉重结果:男人的旗杆被切割下来,正好严丝合缝地安躺在女人的秘密通道里,仿佛男人要永远填满女人的空虚,仿佛女人要永远怀拥男人的精魂.

仿佛这两个人的爱,完成了移山填海,立誓永不分离……

我恨不得马上去死,但现实是,我必须在永恒之门前面稍作停留,以完成人生最后一项使命:撰写遗书.我突然发现,我设定李四这个对象的名字实在太绝妙了,张三李四,李四可以指代所有姓李的人啊,不仅仅是活在当今时代的一亿人,还包括一切曾经在地球上昙花一现过的李氏祖先.我这封遗书既可以是给专属一人的,也可以是给一个枝繁叶茂的大宗族的,这就让我在下笔之时忐忑游移、战战兢兢.我要把遗书写活了,替代我活在人间.我先是在电脑上打字,键盘噼里啪啦富有节奏地作响,十根手指高低起伏,像在操控着翩翩起舞的塑偶.一段一段地写,又一段一段地删,仿佛人生一遍一遍重来,又迅速被抹擦得一干二净.往事如刀,在我的灵魂里进进出出,留下千疮百孔.我开始理解武侠小说家古龙先生为什么拒绝聆听音乐了,因为音乐能轻而易举地打捞起一个人拼命想要沉入海底的悲伤记忆.写遗书似乎也是殊途同归.我像被自己的记忆一遍遍,这个关键词竟然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已前前后后死过好多回.

我转而用纸笔书写,删除变成了撕毁,这让我的屋子下起了黑黑白白的雪.我渴望事无巨细的表达,每一件事情都说得尽可能详细、完整,并延伸出很多看似毫不相干、实则生死攸关的线索,努力把潜藏的记忆找出来,把遗忘的记忆找回来.再附上漫无边际的长篇大论,不是要向别人说教,而是对自己的备忘和强调.我在鸡零狗碎的往事中耗费越多的时间和心神,我离真正要付诸笔端的致命情节就越远,越能减少侵染毒害.我在专注于琐屑之时,心灵能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我找到了一种更为安全也更为舒服的回忆方式,我停止了撕纸,很快,完成的页张叠起来都比我高了,于是我又另起一叠,到了我的身高就又起一叠,每完成一叠就像是新复制了一个我,一个一个复制的我站成了一片森林.我还不到三十岁,孔子说三十而立,我还没立起来.如果给我足够的时间,不需要很多,顶多再要年龄的一倍.我一定可以把过去经历的一切统统写进遗书里,写成一部独一无二的伟大自传.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要一比一地记录一个人的全部生命容量,他的见闻、他的情感、他的思想.博尔赫斯写过一个故事:绘制一张精确的一比一比例的帝国地图.我不懂绘画,那我就用文字的形式来实现博尔赫斯的想法吧,写一部精确的一比一比例的自传.这部自传我计划只从出生写到现在,现在是个不断发展和变动的时间概念,这就够了,没有一部自传可以涵盖作者整个人生,写出命运的句号.而我这部自传除了精确地书写到现在外,还会概述后一半人生全部用于撰写自传的经历,并写好自杀的剧本,然后按照剧本演完结局.这样,我的自传还将拥有一个开天辟地的意义:第一部真实记录一个人从生到死全过程的自传,书名也想好了,就叫《我谋杀自己》.

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年后仍然跳下悬崖,其永恒决绝的爱与痴心,换来了两人的再度聚首.而我准备用三十年的时间演绎一场盛大的死亡仪式何尝不是一种对信念的磨炼和考验,这本身就是一项伟大的创举.我想起民国大师钱玄同的故事.钱先生年轻时曾发狂言,人到四十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毙.等他自己到了四十岁时又不想死了,刘半农等好友讽刺式地给他写了讣告、挽联、悼念文章,还在报刊上出纪念专号,鲁迅、胡适等人纷纷写了挖苦打油诗,钱玄同面子上不过去了,于是自废钱姓,改名为:疑古玄同,悠然活到五十二岁才病死.我坚信自己不会食言,甚至压根不会产生半丝悔恨,一定让自己拥有一个明确的归宿.为了给世人留下我开始酝酿计划的铁证,我必须尽快给李四的未婚妻高小姐寄一封信.如果说我用三十年完成的一封遗书是一部自传,那么我寄出的这封卖关子的信就是自传的序言.李四和高小姐是比我年轻的人,如无意外,三十年后正是他俩社会影响力达到巅峰的时候,最适合作证.

我决定改名,把李红兵这个名字还给我那素未谋面的哥哥,我要换一个身份生活.钱玄同改名疑古玄同是为了宣告钱玄同已死于四十岁.而我改名同样是为了宣告李红兵已死,过自己心里的一道关,从而给自己争取多一倍年龄的时间,稍有不同的是,我的结局是不变的必死.换言之,钱玄同争取的是未知的时间,我争取的是确定的时间.我灵机一触,豁然开朗.我改换身份再活三十年,就像是经历两个人生,这样,我的自传的后半部分就好办了.第一种处理方法是,后三十年写另一个人生,一部自传写了两个人生,足够另类独特;第二种更简单,自传只写到改名之前,然后把水果刀的情节安上去,李红兵的生命故事就完结了,一个人用第二个身份给自己的第一个身份写自传,这在世界传记史上也堪称传奇.至于改成什么身份,大概所有读到此文的人都已猜想到了,就是李四.他是我内心创造出来的完美形象,我的演绎,可以让他落地成真.我倾向于采取第二种处理方法,世人看到的版本将是:一个叫李红兵的人在三十年前写了一部自传,以遗书的方式寄给了陌生人李四,诡异的事情发生了,李四在收到自传遗书的三十年后以同样的方式完成了自杀.这就给这部自传遗书增添了魔幻色彩,一定能引起世人的口口相传,以一种谣言的形式抵达无限与不朽.我想聪明的读者肯定也已经摸准了我的心思,我之所以要把自传的序言寄给高小姐,是希望以此为契机,让现实中的高小姐成为为虚构而生的李四真实的未婚妻.自传是遗书,那么序言就是情书.其实,遗书和情书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渴望拥抱永恒.我的直觉不会错,她就是我的救赎.我也有足够的信心把她据为己有,毕竟我俩唯一的交锋是以我的胜利而告终的.她一定还没结婚,万一已经结婚,我就做个西门庆,我只做《金瓶梅》里的西门庆,不做《水浒传》里那个;十万分之一概率她已经生育的话,那么我会恭喜我自己,我将是一个不劳而获的称职父亲.

责任编辑高鹏

李衔夏:本名李鸿斌.1985年生于广东清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长篇小说《人类沉默史》;在《诗刊》发表长诗、组诗;两部中篇小说被《小说选刊》转载.

给陌生人的遗书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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