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类有关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与贺小海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政府促进和市场化的结合类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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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海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政府促进和市场化的结合

赵玲 贺小海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杭州 311121)

【摘 要】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外部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撑.杭州市已构建了包括政府促进体系、风险投资市场、科技信贷市场、科技资本市场、科技担保市场和科技保险市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多维金融服务体系,但该体系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如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科技贷款风险收益不匹配、科技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等问题,需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相结合进行进一步完善,以实现从多个维度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政府促进;科技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0166(2016)12-0038-08

doi:10.3969/j .issn .1003-0166.2016.12.008

收稿日期:2016-10-23

基金项目: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完善杭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20150834M4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 玲

杭州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科技金融

贺小海

杭州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科技金融

0 引言

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独特的创新行为和灵活的经营方式,已成为我国经济中最有活力和最有潜质的微观主体之一,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力量,大力发展作为科学技术发展载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而完善的金融支持又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可持续的融资渠道,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开发推广等都难以实现.但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一般都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与处于成熟期的科技型大中企业相比,资产规模小、收益率不稳定、经营风险较高,不能向银行和资本市场传递有效的“硬信息”,因此得不到相关金融支持,所以必须由政府出面构建适应科技型小微企业特点的多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将政府促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才能有效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促进其全面发展.

1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构建了多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由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有效整合各方金融资源,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有机结合、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高效对接,来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与发展.具体而言该体系包括六个维度:政府促进体系、风险投资市场、科技信贷市场、科技资本市场、科技担保市场和科技保险市场.其中,政府促进体系包括政策法规、财政资金投入、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风险投资市场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一般风险投资等机构或个人构成;科技信贷市场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集合体;科技资本市场由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产权交易中心(所)、债券市场等组成;科技担保市场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担保公司集合体;科技保险市场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保险公司集合体.风险投资、科技信贷与科技资本市场构成了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融资体系,政府促进体系、科技担保与科技保险市场构成了支撑体系.整个体系体现了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本的整合,结合了政府与市场的力量.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创设各种创业基金、担保基金、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直接参与或利用财务杠杆间接参与科技金融市场,营造适合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氛围;另一方面,政府搭建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商业性金融机构成为科技金融市场主角,通过市场化运作.构建与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多维金融服务体系如图1所示.

2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

2.1政府促进体系

2.1.1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推进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杭州市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关于科技金融的政策法规,包括:《关于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通知》《杭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联合天使担保”补偿试行办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等,内容涵盖了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等多个方面.全面而高效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为杭州市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不断激发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

2.1.2财政资金投入

长期以来,杭州市一直注重对科技型初创小微企业的科技财政投入,推出了雏鹰计划、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等措施,对培育和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有裨益.

1)以科技财政间接投入为主体.2004年之前,杭州科技财政投入主要采用资助和奖励的方法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直接投放.2004年至今,科技财政直接投入基本被摒弃,主要采用间接投入,具体形式与方法有:担保代偿损失补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充分发挥了科技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总体而言,杭州市已逐渐构建“无偿资助—引导基金—政策担保—科技贷款—投贷结合—还贷周转—上市培育”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提高了科技财政投入的绩效,培育了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已成为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全国典范.

2)以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托.该公司被定位于杭州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和科技财政间接投入的重要依托,是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杭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基金等.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到位资金10亿元,在该公司管理下连续四年被“中国有限合伙人联盟”(CLPA)评为“十佳政府引导基金”,引进了“浙江华睿”“赛伯乐”“天堂硅谷”等优秀创投机构落户杭州,在杭州设立25个创投基金: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基金由该公司、区县(市)科技部门、银行三方按照4:4:2的比例承担风险,目前已全面覆盖杭州各区县(市),通过风险池扩大融资担保合计超过20亿元.

2.1.3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杭州市尚无以“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冠名的大型、统一的服务平台.目前,具有实质意义且可视为杭州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平台主要由“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杭州产权交易所”等构成.

2.2风险投资市场

杭州市风险投资市场始于1993年4月成立的杭嘉湖科技投资中心,但直到21世纪初都无太大进展:2000年2月,杭州市政府创办了创业联合投资协作网,搭建了“知本”与“资本”联合创业平台;同年8月,为实施“一号工程”,建设“天堂硅谷”,市科技局出资设立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10月,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行业协会在杭州市成立:2008年7月,市政府专门设立的非赢利性服务平台——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成立;2010年5月,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在杭州市成立;2014年7月,浙江省天使投资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落幕:2015年11月,“浙江省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业论坛暨2015长三角区域创业投资峰会”在杭州举行.在国家和杭州市政府一系列政策法规、引导基金和协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下,杭州风险投资市场已形成以国有风险投资公司为先导、民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国有与民营混合风险投资公司为点缀的市场格局,同时杭州市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正在“异军突起”并在风险投资市场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3科技信贷市场

由于杭州市当前大部分地区科技资源资本不足以提供信贷资本所需的利润,政府只能利用外在的激励推动信贷资源与科技资源的融合,因此杭州市科技信贷主要依赖现有商业银行体系,特别是依赖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业务.政策性银行科技信贷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商业银行科技信贷的不足.

2.3.1商业银行科技信贷

杭州市商业银行科技信贷市场经历了1996年之前的大规模发展,以及1996年之后支持力度的逐渐减弱.近几年杭州市各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科技金融处、科技支行等,专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特别是作为杭州市本地银行的杭州银行,在科技信贷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杭州银行于2009年7月成立了科技支行,是浙江省内第一家专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吸收“硅谷银行”模式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和创新,实现了科技金融合作模式的创新.其服务对象定位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涉及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行业,覆盖了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支行成立后,在管理机制、运营模式、风险管理、风险分担、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标志着杭州市传统银行业在金融业务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杭州市独立中小科技银行的成立积累了经验.

同时杭州市各商业银行对科技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比如工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国银行初创企业金融服务,建设银行成长之路,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投联贷,交通银行科贷通等.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贷款流程,提高了科技信贷效率,增加了科技信贷总量.

2.3.2政策性银行科技信贷

国家开发银行科技贷款包括科技中小企业贷款、高科技创业贷款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贷款等.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高新科技企业提供出口科技信贷,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出口创汇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开展农业科技信贷,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国开行与杭州市政府达成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共识,签订了发展科技产业的金融合作协议,并联合创投公司、担保机构等共同建立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开放性金融的优势,设计和开展系统性融资模式,同时创新了多种金融服务和产品,提高了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质量.

2.3.3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信贷

2009年起我国陆续成立了专门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为解决科技融资难题建立了一个重要平台.但由于浙江省民间借贷的高度发达,杭州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较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和发展比较落后,到目前为止,只有杭州市江干区和瑞科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家,对科技信贷的补充作用非常有限.

2.4科技资本市场

2.4.1创业板市场

杭州市目前有18家科技型企业在深圳创业板市场上市,主要涉及城市智能化、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信息提供、信息接入、数字视频通信、医疗技术等方面.通过创业板融资,相关企业获得了高速成长期所需的大量资金,许多因资金瓶颈无法启动的项目得以实施,创业板市场为杭州高新产业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2.4.2三板市场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新三板市场的重点服务对象.目前杭州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19家,大都属于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涵盖了环保节能、智能物联网、工业自动化、软件信息、移动物联网等领域.三板市场的创立和开放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资本运作和增值服务平台.满足了企业初创期的资金需求,也扩大了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2.4.3产权交易中心

2012年10月1 8日,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在杭州市挂牌成立,至2016年9月,杭州市在该中心的挂牌企业成长板36个、创新板784个、拟上市板1个.该股权交易中心是全国第一个有券商参与的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也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提供了重要途径.2013年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成立,作为综合性金融资产专业交易平台,浙金中心提供“私募股权、信托产品、债券产品等金融品种的挂牌、销售、流通转让、托管登记、交割结算等全程式业务体系,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了多层次的市场融资渠道.

2.4.4中小企业集合债市场

从2008年9月开始,杭州市有关政府部门创新思路,在全国首创并陆续推出“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项目,包括“平湖秋月”“宝石流霞”“三潭印月”等;2012年杭州市又推出全国首只采用非公开定向方式发行的“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这些中小企业集合债由杭州市政府引导债权型基金和中小企业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专项风险缓释支持,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为创新、创意和创业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放大了政府扶持资金的效应,有效补充了银行信贷的不足,企业成批操作,降低了融资成本.

2.5科技担保市场

杭州市科技担保业主要是以政府扶植为主的政策性科技担保,创立了独具特色的“杭州模式”:其一,2008年成立了杭州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第一家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全部来自市科技三项经费.其年均担保额从成立之初的2 800万元增至10亿元,担保放大倍数7倍,在杭州名列前茅,其工作流程和服务理念获得银行的高度认可;其二,设立了“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基金,联动各区、县(市)科技局把原来无偿资助的项目资金设立“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为各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初创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风险由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和“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按比例分担.在各级政府和科技部门的支持下,该基金已覆盖至12个区、县(市),规模超过1亿元,为科技型初创小微企业提供超过13亿元的政策性信用担保融资支持,通过风险池提供的扩大融资担保金额超过20亿元:其三,政策性担保积极和创投机构合作,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给予信用贷款.贷款采用“50%原则”,即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是投资机构投资额的50%,股权抵押数量按照投资的50%确定.这一模式认可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股权价值,解决了企业缺少实物资产抵押的难题,是对投资机构和企业的双重增值服务.

2.6科技保险市场

2012年2月,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科技厅与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等开始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并下发《关于在我省科技企业中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科技保险产品进行财政补助:同年11月,正式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省财政安排2 4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池,银行提供3亿元专项贷款;2014年1月,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与有关银行及保险公司签署《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加快建立由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着力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门槛.总体而言,浙江省科技保险工作发展速度一般,市场规模较小.而杭州市科技保险市场则尚未形成:政府层面,杭州尚未开启科技保险工作并制定科技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实践层面,在杭保险公司未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或组建科技保险专门团队;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对科技保险的认知也普遍不够清晰,投保意识不强,科技保险市场亟待发展.

3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

3.1政府促进体系

3.1.1建立“杭州科技型小微企业数据库”

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数据库应采用注册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 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均可登记注册,为风险投资市场、科技信贷市场、科技资本市场、科技担保市场和科技保险市场中机构或个人提供一般信息,便于它们相互了解、相互发掘、相互对接.

3.1.2政策法规着眼点应延伸至科技型种子小微企业

根据生命周期阶段,科技型小微企业可分为种子企业、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和衰退企业.其中,种子企业和初创企业最难获得金融服务,需要适当的政府干预和政策支持.杭州市政策法规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尤其重视,同时也需要将着眼点进一步延伸至科技型种子企业,从政策法规层面为其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

3.1.3科技财政投入应以科技财政间接投入为主体

从实践看,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尤为显著:从需求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科技型种子企业、初创企业等尤其需要适当的政府帮扶和一定的科技财政投入;因此,杭州市科技财政投入应以科技财政间接投入为主体,以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托,总结反思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探讨研究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模式和运作创新,为杭州市风险投资市场尤其是天使投资市场和创业投资市场蓬勃发展提供原动力,进而为科技型种子企业和初创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3.1.4创建“杭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从理论看,杭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应由杭州科技型小微企业数据库、风险投资市场服务平台、科技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科技资本市场服务平台、科技担保市场服务平台、科技保险市场服务平台等组成:从实践看,杭州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应以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龙头,将其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杭州产权交易所等整合起来,共同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该中心旨在整合金融资源.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金融资源对接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应采用注册制,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金融市场中机构或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等均可登记注册;关注杭州科技型小微企业数据库,建立标准并经过正式的遴选程序,为选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3.2风险投资市场

杭州市风险投资市场主要采用“官助民营”之美国模式且正在蓬勃发展中,但杭州市关于风险投资及其市场的政策法规仍有待改进,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的引导作用也有待加强.

3.2.1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投资的原则,围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设立相应的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上市公司:学习和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在高新区建设创业投资广场,提供优惠政策和完善的服务设施,积极引进私募股权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投融资机构.打造创业投资集聚区和资本市场服务链:依托杭州创业服务中心等孵化器,成立一批天使投资公司,将政府的无偿资助变为股权投资,实现财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提高科技投融资效益和孵化效率.

3.2.2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加强税收优惠力度

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比如制定创业风险投资促进法、基金法等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来为风险投资制度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减少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风险.参照国家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降低风险投资机构税收减免的政策门槛,加强税收优惠力度,形成有效激励.

3.2.3培养优秀的风险投资运作人才

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杭州市需要加强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增加对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加强校企合作,增强各大企业、院校对风险投资的认识,充实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储备库,为风险投资公司输送新鲜血液,为风险投资的专业投资打下基础.

3.2.4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退出机制

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及其他条件.相对于交易所上市条件有一段距离,因此建立专门适合风险企业上市、可供风险投资退出的场外证券交易市场成为风险投资顺利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健全完善产权市场,开辟并购、产权交易、管理层收购(MBO)等退出机制,从而创造顺畅、多元的退出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风险投资.

3.3科技信贷市场

杭州市科技信贷市场的发展面临着缺乏有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科技信贷风险收益不匹配、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政策性银行科技贷款发展滞后等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杭州市科技信贷市场的效率.

3.3.1创新科技信贷信用评估体系

政府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体系数据库和资料系统,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和评级结果推介制度.创新构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财务一般不健全,所以评估体系不能以财务指标历史数据的定量评价为中心.而应当更多考虑经营模式、发展前景等经营管理方面定性的软指标.而且科技型小微企业具有高成长性,评估体系不能局限于企业当前信用状况,而应更注重其成长性.

3.3.2创新商业银行科技信贷盈利模式

银行科技贷款传统盈利模式低利息收益和高风险的不匹配,是现阶段杭州市各商业银行不愿意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盈利模式,提高银行发放科技贷款的积极性.借鉴国外科技银行的盈利模式.可以考虑银行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共同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融资,共担风险,并约定企业股权在市场交易时,创投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股权市场溢价分配给银行,对银行贷款风险进行补偿;或在贷款合同中嵌入债权转换为企业股权的期权,当企业获得高成长时,银行可以行使期权债转股,获得股权溢价收益,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

3.3.3创新科技信贷组织形式

设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独立科技银行.弥补现有银行体系的缺陷.现在杭州市各银行科技支行、小微企业融资中心已逐渐开始探索科技贷款创新盈利模式、积累科技贷款经验,贷款风险控制能力也逐步提高,为独立中小科技银行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在条件成熟后,可以考虑将科技支行、小微企业融资中心分离出来,在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区域设立独立中小科技银行,提供高度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支持.

3.3.4优化科技信贷市场结构,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科技小贷公司的作用

杭州市政策性银行应积极完善信贷政策.改善信贷服务,大力拓展科技贷款业务:设立中小政策性银行,对处于初创期的、具有技术和管理创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低息优惠贷款,以有效弥补企业创立前期的巨大资金缺口.

根据江苏省的经验,科技小贷公司对较早期或规模较小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大.科技小贷公司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更高且提供的融资总量更大;因此,从贷款的普惠性及放贷积极性看,科技小贷公司模式优于科技支行模式,大力发展科技小贷公司是未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杭州市应积极推进科技小贷公司试点工作,并将科技小贷公司模式推广到科技金融基础较好的滨江、萧山等区域.

3.4科技资本市场

目前杭州市科技资本市场的主要问题体现为上市科技企业较少、科技产权交易较落后等.在经济新常态下,大力扶持杭州市科技资本市场发展势在必行.

3.4.1积极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全国性和国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政府积极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板上市培训工作,选择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小微科技企业,帮助其提高管理营运水平、财务指标水平,逐步申报上市;利用杭州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较高声誉,选择一批创新水平较高、竞争力较强的软件和电子商务企业,帮助其策划和落实境外上市方案,争取在境外创业板上市;整合全市科技资源,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3.4.2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科技资本市场

基于股权交易中心、浙金中心建立杭州市科技资本市场,制定低门槛准人制度,只要组织健全、财务规范、能提供真实信息的企业,登记即可挂牌;该市场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股票、债券发行与交易服务、信托产品融资与交易服务,同时可以作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市场,作为中小企业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的发行交易市场:建立基于网络电子化、纸质媒体等渠道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杭州市证监局、金融办、科技局、证券业协会等协同监管体制,降低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完善多层次科技资本市场.

3.5科技担保市场

杭州市科技担保公司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信用担保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以政府扶植为主,商业型和社会互助型担保机构发展非常薄弱:缺乏风险分担机制;没有建立专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3.5.1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科技担保市场

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的多类型、多层次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由市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会员制的信用担保机构.由科技型小微企业联合出资,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成立以科技型小微企业、社会和个人为主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化运作,以赢利为目的的信用担保机构;组建科技再担保机构,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担保的配套服务.

3.5.2规范科技担保市场运行

把发展科技担保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制定相关管理法规,完善法律环境,为建设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成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监督委员会,制定与实施科技担保运作和管理的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科技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负责科技担保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数据库、信用体系、信息汇总平台,为科技担保机构提供重要信息.

3.6科技保险市场

3.6.1制定科技保险相关政策法规

杭州市应根据科技部、浙江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科技保险发展的意见和通知,并结合本市特点,制定一系列科技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为科技保险工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提供指导框架与思路,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投保参保提供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以期实现政府、保险公司与企业的双赢.而且,政策法规应重点关注科技型种子小微企业.应采用适当的引导基金或保费补贴等方法来引导保险公司对其青睐有加,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

3.6.2创建杭州市科技保险市场服务平台

杭州市科技保险市场服务平台是杭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平台,让保险公司与科技型小微企业相互了解、相互发掘、相互对接:使政府全面掌握制约科技保险市场发展的“瓶颈”,为其探究科技保险引导模式和运作方法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动因与素材;使保险公司全面了解科技型小微企业对科技保险的需求和诉求,为其积极开发科技保险产品、科学确定保险费率、提高承保理赔效率等提供依据与数据;使科技型小微企业全面认知保险公司所推出的科技保险产品,有助于提高其投保意识和参保热情.总之,此平台有利于杭州市科技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

3.6.3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技支公司

科技型小微企业具有高风险特点,保险公司面临风险与收益不对称问题.鉴于此,一方面,杭州市政府应适当发挥科技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技支公司,通过引导基金和保费补贴,为其保驾护航,进而为科技型小微企业降低风险损失并实现稳健经营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作为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科技支公司能更好地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科技保险需求,积极开发相应的科技保险产品,不断积累科技保险风险数据,科学确定保险费率,探索设计新型金融工具,创新科技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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