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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报刊和粤汉铁路借款谈判

张卫东

摘 要:晚清铁路建设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筹措极度困难,其中围绕着粤汉铁路借款的斗争最为典型.铁路问题是晚清社会最为社会舆论所关注的问题之一,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铁路借款问题.围绕着铁路借款,中国朝野上下存在着极为激烈的争论,其中晚清报刊在反对铁路借款、动员反清力量的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报刊强大的舆论动员能力,本已耗尽统治资源的清政府在保路运动的风潮中轰然倒塌.

关键词:晚清;报刊;粤汉铁路;借款

中图分类号:K257.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6)12-0118-08

众所周知,保路运动是辛亥革命的导火索.所谓保路运动(又称铁路风潮),是指1911年5月,湘、粤、川、鄂四省人民反对清政府将已经允许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筑路权收归国有,并将此筑路权抵押给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由此掀起保路运动.①“保路运动”的兴起,其直接导因是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而铁路国有政策的出台则与铁路借款问题密切相关.甚至到了今天,我国的铁路建设的融资问题一直都未能很好地予以解决.② 对于晚清的粤汉铁路的借款问题,当时的报刊基本保持了实时追踪报道,并通过这种实时报道深刻影响了该路的借款谈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报刊舆论的角度对粤汉铁路借款谈判问题进行一个新的历史观察.

一、报刊在20世纪初的大规模兴起

我们知道,近代以来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无疑是我国思想界变化最剧烈的时期之一,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各种期报刊的创办与传播.资产阶级革命家杨毓麟说,“报纸者,国民思想能力之见荣者也”.③ 据统计,从1815年至1911年,海内外累计出版中文报刊1753种,这一数字十分庞大.④ “1840年后,受来华西人办报的影响,《申报》、《时报》、《新闻报》、《东方杂志》等渐次问世.时任报业记者、主笔(主编)者,虽多为仕途不顺之士,仍秉承士为四民之首、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传统,以社会良心和民众代表自居,有着相对独立的观察视角和独立性,评说时事、臧否人物,介绍新知新学,逐渐形成一定的舆论力量.”⑤ 比如,《申报》在其创办之初即表示:“凡国家之政治,风俗之变迁,中外交涉之要务,商贾贸易之利弊,与夫一切可惊可愕可喜之事,是以新人听闻者,靡不毕载.”⑥ 同时,“独立的报纸和舆论,是对政府实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极大力量,而报纸对当时现状客观、公正的报道,更会为将来留下真实、鲜活的历史”.⑦ 《申报》就“非常重视新观念的论说,直面现实社会,敢于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面,抨击清政府的腐朽统治制度.”⑧ 这就恰如杨毓麟1909年所阐述的《民呼日报》⑨ 的办报宗旨:

《民呼日报》何为而出现哉?记者曰:《民呼日报》者,炎黄子孙之人权宣言书也.有世界而后有人民,有人民而后有政府.政府有保护人民之责,人民亦有监督政府之权.政府而不能保护其人民,则政府之资格失;人民而不能监督其政府,则人民之权利亡.……当乎此时,欲设一策焉,以巩人民之藩篱,使官吏无所施其伎俩者,其道匪一,而要以舆论为之先驱.……盖报纸者,舆论之母也,造因之无上乘也,一切事实之所由生也.泰西诸国,今日能享自由之乐,而胎文明之花者,皆报纸为之也.⑩

文章将报章之作用提到“人权宣言书”、“胎文明之花”的程度,其评价不可谓不高.事实上,“在晚清社会时代背景下,中国的近现代报纸产业逐步兴起,并逐步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屡次遭受清廷新闻立法的钳制与迫害的情况下,报界仍能致力于新思想、新知识的传播,更把监督政府作为自己的职责所在,对政策的得失和官员的言行作公开的评议.晚清报纸在这一独特的历史时期,能同清政府抗衡、保持新闻个性,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报界作为一支社会力量,无论是定位还是发展方向,都已经独立于政府之外.” 这一点,亦如著名辛亥革命先驱人物陈天华所言:

报馆者,发表舆论者也.舆论何自起?必起于民气之不平.民气之不平,官场有以激之也.是故舆论者与官场乃不相容者也.既不相容,必发生冲突,于是业报馆者,以为之监督,曰某事有碍于国民之公利,曰某报馆不能容于国民,然后官场有所忌惮,或能逐渐改良,以成就多数之幸福.此报馆之天职也.此天职者,即国民隐托之于报馆者也.苟放弃此天职,即不得谓之良报馆.

综上可见,近代报刊作为20世纪初新媒体的大规模兴起与繁荣,对于晚清社会不但在多方面产生了影响,而且其影响十分深远.

二、晚清粤汉铁路建设之迁延

我们知道,铁路问题是晚清“实政”的主要问题之一,铁路建设尤其是干线铁路建设对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20世纪初,我国的铁路建设面对的形势是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正在进行的激烈的“铁路战争”的悲惨景象.“‘铁路战争’是不用炮的另一种形式的战争,是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主要环节.” 我国著名铁路专家和铁路史专家凌鸿勋先生的一段话,最能说明铁路在近代中国的复杂意义:“举凡我国社会的转变,思想的觉醒,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的演进,国运的隆替,在在与铁路问题有关”.

作为现代大工业的代表,铁路建设具有资金、技术、人才高度密集的特点,对于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的要求相对较高.而晚清时期的中国,国土辽阔,具有发展铁路事业的天然基础;同时,长期的集权制的国家体制和科举官僚体制,也有相当的组织动员能力.但是,这个政权是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虽然有30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实践,但是在思想深处仍然是农业社会的意识,对于现代经济的运行方式依然十分隔膜.不仅如此,更加严重的问题在于,清廷在对外战争中一再失败,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罗掘财政虽至挖地三尺,但仍不敷开支浩大的各种需要.至于像铁路建设这样动辄几千万的巨大投入,清政府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摆在清政府面前的几条建设铁路似乎可行的方案:官办、商(民)办、官督商办、借款等,然而无论哪一种方式似乎却都令清政府感到难以抉择.而在事实上,晚清干线铁路的建设基本上都是借款兴办.在铁路借款过程中,限于当时清政府所处的国际地位,其铁路借款合同大多具有丧权辱国的性质,而在各种报刊连续不断的对这些屈辱的铁路借款的揭露、批判、鞭挞的过程中,一步步地将清政府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并最终导致其覆亡.

对于晚清时期的铁路建设,其最核心的问题或困境有两个:其一,铁路干线究竟是中国自办还是借款建设;其二,如果自办是采取国有还是商办模式.围绕着上述两个核心问题,当时各种政治色彩的报刊连篇累牍的发表文章,阐述其中的成败利钝与利益纠葛,堪称我国近代报刊舆论发展历程中的黄金时代.

晚清时期,粤汉铁路的建设是最能体现上述两个铁路建设困境的干线铁路,其筹办与建设历时40年(1896—1936),在中外铁路建设史上可谓绝无仅有.晚清时期主持铁路建设事业的主要是以张之洞、盛宣怀为主的洋务派官员,而借款筑路是洋务派的一贯主张,所以“粤汉铁路的主要资金来源,实际上从一开始就‘密筹’为外资债款.” 因此,1898年4月,清政府与美国合兴公司在华盛顿签订了《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1900年7月,中美又签订《粤汉铁路借款续约》,1902年7月清廷批准了这个续约.

但是,美国合兴公司是一家实力较小的公司,其本身并无足够财力完成长达1100公里的粤汉铁路的建设.由于未能取得美国本土大资金的支持,为了募集资金,合兴公司决定到欧洲发行股票,在法俄政府及其金融资本的暗中操纵下,比利时人大肆购买合兴公司的股票,并取得了该公司控股地位.这一消息最先为纽约媒体披露,“粤汉路美商已将合同售与比国.” 清政府驻美公使伍廷芳从媒体上获知这一消息后,迅速报告了盛宣怀,但盛氏却并不在意.

清廷之所以向美国公司贷款,是因为卢汉铁路的贷款方为比利时,而比利时的靠山乃是法俄集团.现在合兴公司又为比利时控股,那么粤汉铁路又将成为法俄的势力范围,秉承“以夷制夷”外交政策的清政府自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根据“粤汉铁路借款续约”第17款,美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粤汉铁路的筑路权让与别国,否则,合同作废.正是根据这一条款,张之洞坚决主张废除合同,另择他国借款.在废约问题上,身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的盛宣怀起初是十分犹豫的,这条铁路耽误的时间够长的了,一旦废约,该路的建设又不知何时方能重新启动.更何况,美国政府也明确表示反对废约.合兴公司也不同意废约,一再要求中方履行合约,尽快开工建设. 为了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张之洞决定由废约改为“赎约”,通过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尽快将粤汉铁路的建筑权从合兴公司手里收回来.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经过艰苦的谈判,在湘鄂粤三省绅民的支持下,1905年6月7日,粤汉赎路草约终于会签.中方以675万美元(约合华银720万两)的高价“赎回”粤汉铁路的建筑权,美国人违约在先,却仍然能向清廷勒索巨款,这一历史事实令人不堪回首.

湘鄂粤三省绅商在赎回路权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强烈要求依靠自己的力量修筑粤汉铁路.尽管绅商们修路的热情很高,但是,他们的综合条件仍然不足以承担起建设干线铁路这一艰巨任务.事实上,负责筹办粤汉铁路事宜的张之洞认为,粤汉铁路转归商办并不切合实际.张氏倾向于粤汉铁路广东段归商办,而湘鄂段则应该官办或官督商办.然而,湘鄂人民并不认可这一方案,亦坚决主张自办铁路.事实上,湘鄂段的官办或官督商办极不顺利,其原因在于,清政府声名狼藉,两省人民根本不愿意参与由主持的铁路事业.在这种官民之间的角力中,1905年12月,以鄂督张之洞、粤督岑春煊、湖南巡抚庞鸿书为代表的三省官绅在汉口签订了《鄂、湘、粤三省会议公共条款》十四条以及《续拟章程》四条,决定粤汉铁路由三省各自筹款兴办.1906年6月,日本驻汉口总领事水野幸吉致日本驻华使馆报告书中说:“关于粤汉铁路之敷设,已决定由三省各别出资筑造.”

虽然三省人民争到了粤汉铁路的筑路权,但随后的筑路工作的进展却十分缓慢.从1905年6月赎回粤汉铁路,至1911年5月清政府“干路国有”政策出台,全长约1100公里的粤汉铁路,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成路只有160余公里,这也充分说明湘鄂粤三省商办粤汉铁路实践的失败.实际上,对于粤汉路这样长距离的干线铁路,商办的不成功是必然的.“铁路干道为国家大型基础设施,耗资巨大,工程技术及管理难度甚高;晚清时期,除江浙及广东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如两湖、四川等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确实缺乏必要的经济技术及管理条件;大规模社会融通十分困难即使能够集资,亦难以发挥资金的应有效率,地方自办失败,自不足奇.”

实际上,在允准商办粤汉铁路的同时,清廷始终并没有放弃举债修筑粤汉铁路的想法.还是在1905年6月,其时清政府刚刚从合兴公司收回粤汉路权,其在允准商办该路的同时,也一直在设法谋求新的借款.1905年10月,清廷刚刚从合兴公司收回路权不久,张之洞即致电外务部称:粤汉、川汉路“非借款万办不成”,从那时起,张之洞就已代表清政府与英、德、法、美等国接触商借粤汉、川汉铁路贷款.港英政府在赎回合兴公司借款合同中规定,粤汉铁路赎回后,如粤汉铁路再有借款之举,则英国政府享有优先权,故张之洞寻求对外借款时便首先与英国接触.此次粤汉铁路借款谈判从1908年12月开始,至1909年3月谈判破裂,谈判破裂是因为英方索要权利太多.当中英谈判破裂之后,张之洞随即与一直关注粤汉铁路借款谈判的德国接触,1909年3月7日即与德国初步达成协议.德国政府和媒体对于粤汉铁路借款的成功持非常欢迎的态度.德国媒体称:“1909年3月7日,对德国资本来说乃是一个永远不可忘记的纪念日.”“其他各报也都异口同声地讴歌德国的成功.” 但是,列强对于这条铁路借款的争夺异常激烈.德国的介入使英国异常恼怒,亦不可能自甘退缩.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英国汇丰银行联合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共同向清政府提出借款建筑粤汉、川汉铁路的要求,清政府也并不愿意由一个国家包办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同意与英法继续谈判.经与英法德三方谈判,1909年6月6日,中方与三国银行团签订了《湘鄂境内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借款草合同》25条,并附签购料、用人及办事细则10条.但是,这份草合同由于美国强行要求加入借款谈判,所以直到1909年10月4日张之洞去世,尚未上奏清廷.原粤汉铁路借款合同由于美方违约,中国付出沉重代价赎回,按理不应再借美款.但美国眼见英法德等国获取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其内心极度失衡,于是对清政府采取了近乎是耍无赖的方式要求获得与上述三国同样的借款权利.据报载,美国公使曾照会清外务部说,“美国待中国之交谊最厚,退还中国赔款,中国亦自当有以报酬”. 其言论之无耻,实令人不堪忍受.在美国政府的强烈干预下,清政府被迫同意美国加入粤汉、川汉铁路借款谈判.美国之所以在湖广铁路借款问题上“强调与英、法、德三国的‘同等权益’与‘机会均等’,是因为美国视湖广铁路借款为其在华推行‘门户开放’政策的一项具体实践.其意义对美国而言,实际上已超出铁路借款本身.” 不过,由于主持湖广铁路借款谈判的张之洞于1909年10月去世,虽然经过激烈讨价还价,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于1910年5月23日大体达成关于湖广铁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但随后便陷入无法继续推进的困境;加之湘鄂粤川四省人民强烈反对该项借款,所以直到1911年5月20日,清政府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才正式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即《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这一合同的签订距清政府发布“干路国有”的上谕只相隔了11天.“干路国有”政策和“湖广铁路借款合同”的正式签订将原本就激烈反对四国银团借款与铁路国有政策的湖北、湖南、四川、广东等四省人民压抑已久的愤怒情绪迅速引爆,清政府也在保路风潮的爆炸声中土崩瓦解.

三、晚清报刊与粤汉铁路借款谈判

实际上,在湘鄂粤等省一直都存在着反对借款的声音,且这种反对随着张之洞借款谈判的深入而日趋激烈,这在当时的报刊中有着十分明显的反映.首先,当时的报纸对于粤汉川铁路借款谈判的报道基本保持了实时跟进.如《民呼日报》1909年5月17日援引巴黎报纸的报道说:“川粤借款,英、法、德分任.巴黎报谓系经营西南之成功”.并进一步报道说:“粤汉、川汉两路,共借英金550万镑,乃汇丰、德华、汇理三银行承借;工师用英、德、法三国人.材料亦英、德、法三国均分.先在柏林议定,将在北京订约签字.” 此时谈判内容尚未公布,而报纸已经率先公布其主要内容,可见此时的报纸在时政新闻的报道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报纸并不仅仅满足于一般性的报道,其更主要的任务是引导舆论,而普通社会大众在媒体的引导下对汉粤川铁路借款谈判进行了激烈的声讨,据说“湘省争粤汉借款电日必数起”;川绅则“阻聘洋工程师”,等等. 报纸的动员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署名为“湘人”的作者撰文悲愤地指出,粤汉铁路“贯南北之咽喉,”“压东南之腰臂”,“制全国之死命”,其北段“全贯湘境,湘人不肖,为一二劣绅把持,年复一年一筹莫展,使卖路者时得援为口实,以足达其外售之目的.”作者在文章中不但点名抨击了王先谦、余肇康等把持湘路、靡费自肥的恶劣行径,同时还批评袁树勋、谭延闿等人于湘路之无所作为.他说:“夫王、余之所持以为根据者,鄂督之奏派耳.袁非其奏派之一人乎?况冠名总理,以全湘官绅学所共欢迎.究之举阖省二千余万人民生命财产,不敌其一身之官阶.顿使湘路终有归德之一日.袁之大罪,其足赎耶!” 作者还说,刘人熙、谭延闿、黄忠浩、朱菊尊等湘省著名绅士,对于湘路“亦不得辞其咎.”他们虽然号称筹办湘路之大绅,但都任由王、余等人把持湘路而无所作为,故对于湘路之顿挫与借款皆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 本文充满了感彩,具有极大的煽动性.但文章将湘路无进展之责任完全归结到王先谦、余肇康两人身上,当然并不是问题的全部.

署名“天放”的作者撰文阐述了外债对于中国的危害.作者分析了主外债者的心理,“(甲)彼徒见今日强国,如德、如俄、如日多赖外债以兴事,遂引为口实.顿忘吾国今日所处之地位,能与德、俄、日之国势絜较否.”可见,欲借外债必先具有至强之国势.“(乙)今日主张外债之人,多在官场,其中原有出于善意与出于恶意者两派.”出于恶意者,不用说他们是极端自私害国的.对于出于善意者来说,因为国势衰微,借外债实无异于“饮鸩解渴”,所以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作者反对盲目借款之态度一目了然.

1909年6月17日,周惠伯撰文大骂张之洞、曾广镕等出卖湘路路权,直呼他们为“蟊贼”.他在文章中说,铁道之存亡,“关系人民之生命”,卖铁路,“无异宰制吾人之生命,”相当于把中国人“悬诸屠伯之市,以待彼德、法、英人烹醢大嚼矣.吾同胞果何辜,而受此惨祸.彼主持借款者,果与吾同胞何仇,而下此毒手耶!呜呼!死吾同胞非他,即湘中之蟊贼,为虎作伥,以贻斯戚也.夫彼□□□ 者,非湘中之巨绅,鄂省之道员,而为某枢臣 之门下士乎?”“盖借款之举,某枢臣蓄有是心,而犹不敢猝发何者,以湘、粤人民前次屡争路权,尚知顾全权利,正恐孟浪为之,他日或难以收拾也.而某贼则曲迎其意,力保其无虞.且自以为屡世封侯,缙绅巨擘,尚不敢逆当道之心,而况彼蚩蚩小民乎.于是而当道之意遂决,于是某贼主稿,于是而吾同胞所依赖为命之铁道,竟丧于彼如簧之口,杀人之笔矣.……竟不顾中国之利害,不顾同胞之生命.一旦为献媚取宠,升官发财计.遂牺牲粤汉、川汉路权,以呈于外人之掌握.真豺虎不食、狗彘不若者也.”文章最后,作者痛斥王先谦、余肇康等人亦为湘路无成之“蟊贼”,号召湘鄂诸同胞,“群起而逐此蟊贼.” 6月30日,《民呼日报》刊文痛骂王先谦、余肇康、曾广镕等为“民贼”. 11月3日,留日湘省学生集体上书度支部,谴责曾广镕、高凌蔚等与德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丧失国家之权利,自遂一己之私图,上负朝廷,下负桑梓”,痛斥他们为“民贼”、“汉奸”. 7月24日,署名“普渡众生”的作者撰文说,“阅张相国密致湘电,欲湘、鄂二省借外债以筑粤汉铁路之湘鄂段,丧失权利,莫此为甚.”作者认为,商办铁路之所以不顺利,并不是款项不足,而是因为湘路公司的官督商办性质,“黑其心奴其性,而又贪利如虎狼,用钱如泥沙之官绅盘踞其中,固宜湘中人望见之而退避三舍.”他要求张之洞撤换王先谦、余肇康等人,任用“于湘人素有声望,素有信用而又为湘公举之袁海观(即袁树勋——笔者注)董其事.则认股者,争先恐后,三千万之款,举手可得,千余里之路,且不日成之矣.”文章矛头同样指向王先谦、余肇康等人. 这些文章极尽痛骂曾广镕、王先谦、余肇康等人之能事,澎湃,对于鼓舞人们起而反对川粤汉铁路借款具有很大的鼓动作用.当然,客观来说曾广镕等也只是清廷软弱外交政策的替罪羊罢了.

7月30日,《民呼日报》发表长篇社论,痛斥粤汉铁路借款中的卖国误民之臣民.社论说,英法德美等国上至各国政府下到各国有关公司,以及伦敦、巴黎、柏林之报纸与电报,咸聚焦于粤汉路借款,可谓“国外之云谲波诡”,日甚一日.甚至“东邻小邦,亦西向而笑”.但是在中国,虽然本报三个月来,一直“严辞峻辨,冀耸国民利害之观念,”但却“不闻国内之若何举动”.虽然如此,本报还是要揭露在粤汉路借款问题上负有卖国误国责任的有关人士的丑恶嘴脸.一是军机某相(指张之洞——笔者注).社论讽刺说,“某相宏才硕画”,但“职事所至,债主群集,至今有借款托辣斯 之称.”社论指责张之洞独断专行,任用私人,致粤汉路借款成为遏“中国人之命根”的大祸.二是外务部.“外务部独毅然决然以中国最长之路线,最大之债权,轻许诸人,……外部为交涉之最高机关,而近受国民之函电争执者又最多,岂竟充耳不闻乎,……借款之初成,三国相争之际,外部可以据民气以力争矣.乃不出此,徒压抑壅蔽为能,又以严防泄露为务,以成鬼祟之交涉.……外部之罪,不尤重耶.”三是邮传部.邮传部本应通盘谋划中国铁路交通之事业,然铁路“为邮传部提倡者有几.……所谓邮传者,特为借债之中邮,以传递于吾国人之谓耳.”对于粤汉铁路,邮传部应竭力以谋其成功.但多年来,“于此路之催促进行,筹集款项,及夫设法劝募,未尝有一字一纸之颁也.是一旦提议借款,如水之就下,沛然莫御.……故今日粤汉借款之风潮,各省不能全力以为助者,皆邮传部之误国有以酿而成之也.”四是东南数省之督抚.东南诸省财力雄厚,但主政东南之督抚,要么抑制当地民气,要么竭力罗掘搜刮.至于兴办新政,“遂一出于借债.”东南如此,湘鄂粤省也是如此,故粤汉铁路经营数载,至于一事无成.五是湘鄂(粤)三省之绅民.粤汉铁路借款湘鄂粤三省人民直接受其害,然皆漠然无所动,希望三省人民能够崛然而起,急筹成款克期开筑,择各要地同时兴工,以杜借款之口.

在湖广铁路借款谈判过程中,关心湘路建设的各界人士不断通过报纸表达自己的意见.1909年6月,湖南留日学生举行会议,商议拒债方案,并决定创办《湘路警钟》杂志,以事鼓吹.8月,《湘路警钟》出版.但只出版两期,因日本政府的干涉而停刊,后改名《湘路危言》在上海发行.同时,旅沪、旅宁(南京)、旅奉(奉天)及旅居海外之湘籍人士纷纷组织各种形式的保路协会,在报纸上发表言论抨击清政府的卖路借款行为,或者致电清廷各有关政府部门,强烈反对借款筑路.1909年7月14日,上海湘路研究会谢寅杰、陈家瑞、周仁、萧鸿宾等168人致电张之洞、邮传部、度支部,强烈反对借款筑路,要求“废草约,保利权”. 7月22日,旅宁(南京)三千余人上书军机处、邮传部、张之洞、湖南全省议员等,反对湖广铁路借款,称“湘人死不奉命”,“保湘路即保国权”.湖南初选820名咨议局议员亦通电表示:“湘人全体决不承认铁路借款”. 7月25日,旅沪湘人王闿运、左全孝、何国琦、谢寅杰等、旅吉(吉林)湘人黄可权、范治焕等分别致电张之洞、湖南省咨议局谭延闿等人,反对湘路借款. 8月2日,旅浙湘绅李辅耀、成本濮、李登云等68人致电军机处、邮传部、外务部及湘省各团体反对借款. 8月31日,旅奉湘人致电张之洞,称“湘路借款,得不偿失,湘危,国亦不安.乞主持废约,定人心,保利权.” 10月20日,湘路公司总理王先谦、余肇康等也致电邮传部,要求取消湘路借款. 10月31日,旅居海外之湘籍人士上书湖广总督瑞澂抵制湘路借款. 等等.清季湖南地区激烈的反借款运动说明,湖广铁路借款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借款活动,它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是由于晚清政府合法性的丧失才招致如此强烈的反抗.这正如时人所说:“借款一事,中外人士几于谈虎色变.主权之得丧,利害之倚伏,皆系于共订之合同.从前订立合同,政府类守秘密.一再失败,口实累累.” 正是民众对于晚清政府的极度失望情绪的表达.

虽然面临着民众对借债筑路极大的,但在地方商办铁路多年成效不大的历史背景下,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1911年5月9日),内心极度焦虑但又颇为自负的清廷还是发布了“干路国有”的上谕:

熟筹再四,国家必得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之枢纽.从前规划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路政错乱分歧,不分支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乃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账甚巨,参追无著,湘、鄂则设局多年,徒资坐耗.竭万民之脂膏,或以虚糜,或以侵蚀.恐旷时愈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除支路仍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从前批准干路各案,一律取消.

“干路国有”上谕的发布,虽然不是专门对粤汉铁路商办无效的指责,但粤汉铁路商办之无效却是指责的重点.因为这条铁路从1898年议建至1911年,已经过去了13年,只建成约160余公里,其效率之低下在当时无疑十分典型,因而也就成为“干路国有”上谕的重点批评对象.由此,社会舆论在批评卖路丧利的同时,对于“干路国有”政策的利弊也展开了更为激烈的讨论.

但是支持清廷铁路国有政策的也大有人在,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支持者,铁路国有政策才能被推出,在这其中值得特别提出的就是一度十分反对铁路国有的著名湘籍立宪派人士杨度.其实早在1910年2月20日,杨度就在《与邮传部书》中明确表达了其支持铁路国有的态度.杨度在文中说,从前自己之所以力主从合兴公司收回路权,是因为借款之后,“三省、军队、电政以及干路、枝路修路管车之权尽失,”后果十分严重.然而,路权收回商办之后,迁延多年,湘鄂两段路事几乎没有任何进展,探其原因,“皆病缺款”.由于缺款而借款,因借款而又拒款,议论纷杂,莫衷一是.杨度认为,“前日未必缺款而偏欲使之缺款,与今日实已缺款而偏欲反对借款,皆两失也.”粤汉铁路连接汉口、广州两大重镇,且途径地区皆为农矿丰厚之地,“路利之丰,为全国各路之冠.”然三省分办,各修各路之办法造成了筹款极端困难,粤省资本雄厚,湘鄂则资金不足,分办之局导致不能以有余补不足,湘鄂路无款兴筑,粤路即筑通亦无法发挥效应.如今借款问题成为外交障碍,“湘鄂同声,力求拒款.”此时令三省公司合而为一,已非其时.他建议邮传部,要“一其用人,一其路工,一其资本,分而不分,合而不合,以为维持之计.……而其最大宗旨,则以官商合办为宜.”“三省皆用官商合办之法,官款商股各半,并将用人之方同时奏准,而后再谋官款之所自出.办法既定,则大部筹款之法,无论出自借款与否,皆为国家一方面自筹官本,以实官款,与商民合力营路耳.” 总之,在这份建议中,杨度一改其此前赞同铁路商办的观点,呼吁政府将铁路收归国有,以保障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说,杨度对于粤汉铁路问题的思考是偏于理性的,其言亦颇具苦心.这个时期的杨度以“四品京堂候补,在湘宪政编查馆行走”,其政治主张是不折不扣的君主立宪思想.他对清廷还抱有幻想,因而主张铁路国有.由于他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此言一出,杨度立即成为反对铁路国有者的众矢之的,“舆论以其破坏商办,赞成借款,故视杨为公敌.” 蔡寄鸥在《鄂州血史》中说,“杨度的‘铁路国有’主张,就由此大出风头了.甚么铁路国有,不过是从人民手中夺去路权,再由他们卖给外国人吧.”

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引发的强烈本来就已经是屡抚不平的极大风波,此波未平,清廷发布的“干路国有”政策又激起了更大的风波.《大公报》5月24日的报道说:“政府近日连接湘抚杨中丞(指杨文鼎——笔者注)来电,内系报告湘路收归官办后,湘省人民极为反对.现今连次开会议决抗拒,群情汹涌”.章开沅先生指出,“《满清野史》的作者说:‘自铁路收归国有,湘人率先反对’.这自然是历史的定评.” 社会舆论在批评卖路丧利的同时,对于“干路国有”政策的利弊展开了更为激烈的讨论.综观当时的大报大刊,反对干路国有政策的意见居多,这其中又以梁启超的论述最为详细全面.1911年5月19日,梁启超在其主办的《国风报》上撰文详细讨论了清廷的干路国有政策,最后得出结论:无论从政治、财政,还是从国民生计、法律等方面,清政府都没有推出干路国有政策的必要.如果清廷执意孤行,最后必定会导致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 结果果然如梁启超所料,由“干线国有”引发的铁路风潮,最终要了大清王朝的命.

综上所述,铁路借款需要明确可靠的抵押物,晚清时期的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而农业的经济效益是相对低下的.铁路借款数量巨大,依靠传统农业积累可靠的抵押物,是非常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铁路借款只能以铁路建设权、管理权、购料权等作为抵押,有时候这种抵押西方列强仍然不放心,又要求铁路沿线的矿产、铁路经过省份的盐税等作为抵押物,甚至还需要清政府的信誉来做最后的抵押.如此一来,铁路借款几乎把中国社会有价值的东西都抵押进去了,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因铁路借款问题而引起巨大的也就势所难免了.

注释:

① 参见《辞海》“保路运动”条,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② 欧国立撰文指出,铁路“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长期制约我国铁路建设发展.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把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作为今年(2013年——笔者注)加大改革力度的9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要求‘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落实这一要求,应根据铁路的性质和铁路发展规律,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建立多元化、开放式、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欧国立:《铁路建设投融资难题》,《人民日报》2013年9月6日.

③ 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8页.

④ 杨毓麟:《论本报所处之地位并祝其前途》,《神州日报》1907年4月3日.

⑤ 马自毅:《称道褒奖 批评指责——简述晚清报刊对刘铭传及台湾建省的评说》,载程必定主编:《刘铭传与台湾建省——海峡两岸纪念刘铭传首任台湾巡抚一百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山书社2007年版,第73页.

⑥《本馆告白》,《申报》1872年4月30日.

⑦《清国的本土报界》,《泰晤士报》1910年2月19日,载方激编译:《帝国的回忆——〈泰晤士报〉晚清改革观察记》,重庆出版社2014年版,第302页.

⑧ 上海图书馆编:《近代中文第一报——申报》,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81页.

⑨《民呼日报》是于右任于1909年5月15日在上海租界创办的大型综合性日报.这是于右任创办的第二份报纸,协助者有庞青城、柏小鱼等人;主笔陈飞卿,报社成员有范鸿仙、徐天复(血儿)、戴天仇、吴宗慈等.虽然《民呼日报》出版时,改造国民性思潮的已经过去四五年了,但大多数基层民众仍未摆脱昏睡不醒的状态.因此,《民呼日报》主要揭露清廷的官场腐败及外交失败.因此,《民呼日报》遇到了巨大的阻力,护理陕甘总督毛庆藩诬称报社侵吞甘肃赈灾捐款,上海道札饬租界会审公廨拘捕于右任、陈飞卿等.1909年8月14日被迫停刊,只办了92天共计92期.参见韩丛耀等:《中国近代图像新闻史(1840—1919)》(第3卷),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34页;杨立强、刘其奎主编:《简明中华民国史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45页.

⑩ 蹈海子:《〈民呼日报〉宣言书》,《民呼日报》1909年5月15日.载饶怀民编:《杨毓麟集》,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320—321页.按,蹈海子为杨毓麟笔名,杨氏在报章发表文章多用笔名,其数量多达十余种.

李英珍:《中西文化视域下的晚清报纸发端研究》,《青年记者》2012年第20期.

刘晴波、彭国兴编:《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上),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1页.按,“铁路战争”是指西方列强对中国铁路建筑及铁路沿线资源的激烈争夺.

凌鸿勋:《中国铁路志·前言》,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93辑,台湾文海出版社 1982年版,第1页.

王致中:《中国铁路外债研究(1881—191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14、354、365页.

肯德:《中国铁路发展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10页.

参见朱从兵:《张之洞与粤汉铁路——铁路与近代社会力量的成长》,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45页.

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第3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023、1167、1176、1236页.

《美公使借款照会》,《民呼日报》1909年6月13日.

《川粤铁路借款》,《民呼日报》1909年5月17日.

《粤汉借款》,《民呼日报》1909年6月6日.

《川绅阻聘洋工程师》,《民呼日报》1909年6月7日.

袁树勋(1847—1915),字海观,晚年自号抑戒老人.湖南湘潭县人.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进入湖南后,他被编入塔齐布统率的乡团,与太平军对抗.同治四年(1865),参加对捻军的镇压.后历任江苏高淳、铜山及上海、南汇等地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随刘坤一在山海关办理军需.1895年,出任江西景德镇知府.是年,贵溪等县发生反洋教斗争,焚毁法国教堂70余处,他与上海法国总主教会商,以赔款惩“凶”了结.不久调任天津知府.1900年擢任荆宜施道,旋调任苏松太道.1904年后历任江苏按察使、顺天府尹、民政部左侍郎、山东巡抚等职.宣统元年(1909)6月出任两广总督,主张开国会、消祸萌,未为清政府采纳.次年辞官居上海.1915年病卒.参见万里主编:《湖湘文化辞典》(第2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46页.

湘人:《粤汉铁路之悲观》,《民呼日报》1909年6月5日.

天放:《社说——释外债》,《民呼日报》1909年6月13日.

“□”号,系原文如此,实际即指曾广镕.川粤汉铁路借款合同于1909年6月6日签押,中方签押人为邮传部行走王孝绳、湖北提学使高凌蔚、湖北施鹤道曾广镕.本文所抨击的对象即是曾广镕.曾广镕(1870—1929),湖南湘乡人,字理初,号甄远,曾纪鸿次子,曾国藩之孙.清特赏员外郎、选授刑部员外郎、花翎二品衔、湖北补任道、湖北牙厘局总办、简授湖北施鹤兵备道、署理湖北按察使.辛亥革命后退出政界.参见胡卫平:《湖南历代文化世家·湘乡曾氏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10页.

“某枢臣”则指张之洞.

周惠伯:《请看湘路之蟊贼》,《民呼日报》1909年6月17日.

《声讨民贼之檄文》,《民呼日报》1909年6月30日.

《留日湘省学生上度支部禀》,《民吁日报》1909年11月3日.

普渡众生:《湘人之哀告》,《民呼日报》1909年7月24日.

“托辣斯”,现在一般称“托拉斯”.

《社说——因粤汉路借款问题责卖国误国之臣民》,《民呼日报》1909年7月30日.

《湘人争路要电》,《民呼日报》1909年7月14日.

《湘路临危之哀声》,《民呼日报》1909年7月22日.

《湘绅争路之急泪》,《民呼日报》1909年7月25日.

《旅浙湘绅拒款电文》,《民呼日报》1909年8月2日.

《申报》宣统元年七月十六日(1909年8月31日).

《湘路公司请止借款》,《民吁日报》1909年10月20日.

《上湖广总督禀》,《民吁日报》1909年10月30日.

《湘鄂何忍饮鸠自毒》,《民呼日报》1909年8月11日.

杨度:《与邮传部书》,《中华新报》(汕头)1910年4月24日,载刘晴波主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16—521页.

王国平:《杨度生平年表》,载熊治祁编:《湖南人物年谱》(第6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0页.

刘萍、李学通主编:《辛亥革命资料选编》(第1卷)《反清革命》(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42页.

章开沅:《章开沅文集》(第3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3页.

参见梁启超:《收回干线铁路问题》,《国风报》1911年5月19日,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786—797页.

作者简介:张卫东,男,1971年生,河南正阳人,湖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6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责任编辑 章 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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