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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大审判

1946 年5 月3 日至1948年11 月12 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国际大审判.审判历时2 年零6 个月,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国际审判,又称“审判”.时年25 岁的高文彬作为中国检察官办事处的翻译和秘书,参加了举世瞩目的大审判,现在高文彬成了唯一在世的一位亲历大审判的中方代表团成员,他的关于审判的片断回忆已成了弥足珍贵的资料.

庭审采用英美法系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涩谷日本士官学校的旧址,也是日本陆军司令部所在地.审判大厅在大楼一层,呈方形,法官席和被告席遥遥相对.法官席有上下两排:前面是书记员或秘书,上面一排是法官席,当中是审判长韦伯,右边是美国法官,左边是英国法官,再其次是中国法官梅汝.梅汝对这个安排表示不满,因为在日本侵略战争中,中国的牺牲最大、人员伤亡最大、财产损失最大、历时最久,所以把中国放在英国旁边是不合理的,他甚至以脱掉法官袍退庭来.这样僵持了大概1 个多小时,韦伯最后还是妥协了,决定按照投降书签字顺序排定法官位置.这样,坐在庭长左边第一位的便是梅汝.

对于这场审判,当时的中国政府以为作为战胜国,审判仅仅是走过场,所以明显准备不足:中国是亚太地区最大的受害者,但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人数最少,前后加起来一共只有13 位,相比之下苏联派了70 多位,美国派的更多.审判一开始,让中国代表团感到意外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而不是我们熟悉的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是究问制——先假定你有罪,然后由被告方来证明自己无罪,再由检察官提出控告;而英美法系以对质制为主,以证据为中心,首先假定被告是无罪的,然后由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定证据不足,可以拒收,所以在英美法中证据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辩护团共有100多名日本律师,再加上近40名美国律师,这样20 多名被告就拥有了一百多名辩护律师,这不但是纽伦堡法庭没有的,而且是任何法庭或任何审判中所罕见的.庞大的国际辩护团,使得法庭审理过程充满了激烈对抗,也使中国代表团遇到了空前的困难和压力.

紧急应对

审判采用对质制,让中方一时措手不及.以一般中国人的理解,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罪行举世皆知,还需要什么证据?所以,当时中国方面对审判的唯一准备,便是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浚,代表中国政府向军事法庭递交了中国政府认定的11 个战犯的名单:位列第一的是日本侵华间谍头子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其次是曾任日本关东军司令的本庄繁——当时的国民政府并不知道他已经自杀,第三则是南京大屠杀制造者谷寿夫.但是,中国方面的一纸名单,对于检方是远远不够的.军事法庭采用英美法系,有没有证据、证据是不是有力、会不会被对方驳倒,是能否判定战犯罪名的唯一标准.所以审判开始后,向哲浚赶紧回国寻找精兵强将支援审判,这样,倪征燠在1946 年11 月便补充进来,担任中国检察官的首席顾问.除了他之外,还有3 位顾问:一位是倪的同班同学鄂森,另一位叫桂裕,还有一位是来自大学的法学教授吴学义.

从客观上讲,审判采用英美法系,的确给中方带来了不少困难.倪征燠晚年在一本书里还提到这样一个细节:“当时,国民党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到法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 除了观念上的差异,取证也有难度.那时候国内战争已经迅速向南推进,倪征燠也无法回东北取证;在,日本投降前有计划地销毁了很多证据,要找到具体证据难度很大,战犯很可能会逃脱正义的惩罚.高文彬说,如果不能把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绳之以法,那我们在法庭的这些人怎么回来面对国内的百姓?

后来,倪征燠想出一个办法,向盟部要求开放已被盟军封起来的日本陆军内部机密档案.中国代表团派懂日语的刘子健和吴学义,在里边足足翻阅了10 个日夜,寻找证据.日本十几年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作战命令、来往电报等,难以数计,必须小心翼翼,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比如,板垣征四郎在做陆军部大臣时,曾经发布命令,要求在中国打过仗的日本军人回国后禁止谈论在中国所做过的事情.这条命令的证据很重要,为什么不准日本人回去以后谈论在中国所做的事情?说明他们心里有鬼.

南京大屠杀的证据相对好找一些,向哲浚在去参加审判之前,就已经在南京地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正式开庭时,除了中方提供的上千件书面证据以外,法庭还接受了两名美国牧师作为目击证人,他们当时在南京难民区工作,亲眼看到日本人屠杀中国人.其中一个叫马基的,他用摄像机拍摄了一段资料,是南京大屠杀留存的唯一影像,当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播放了.还有两个中国商人到庭作证,他们当时曾被日本兵集中起来用机关扫射,两人侥幸不死.

高文彬说,说服溥仪出庭作证,应该是对被告最有力的一击.溥仪是1946 年8 月出庭的,在引起了轰动,整个法庭都坐得满满的.大家都好奇,想看看“满洲皇帝”是什么样子.溥仪是穿西装出庭的,戴着一副玳瑁边眼镜,风度还挺好的.溥仪在法庭上全部用中文回答,他讲一口地道的北京话,然后由工作人员翻译成英语和日语,但他经常在旁边给翻译人员一些示意,表明他的英文程度相当好.检方希望溥仪出庭来证明日本人是怎样利用他这个傀儡,进行侵略和统治东北,而日方辩护律师则想极力证明,溥仪是主动与日本人勾结、自愿登上“满洲”皇位的,所以控辩双方的交锋特别激烈.溥仪整整出庭8 天,创下了单人作证最长时间的纪录.最终法庭还是采信检方的证据,证明溥仪是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的一个傀儡,这也是中方的一大胜利.

最终的较量

按照程序,开始后,先由总检察长季楠把日本的侵略行为做一个概括介绍,日本律师来总体辩护,然后再由各个国家的检察官分别检控,中国排在第一位.的第三部分,是审理每个被告的个人战争罪行.

涉及中国的部分,主要就是两大板块:一块是东北、华北,一块是南京大屠杀.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都是在“东北、华北”板块受审的.高文彬说,土肥原左边的脸大概有毛病,一紧张就抽搐.他大部分时间闭着眼睛坐在被告席上,偶尔睁开眼,低头在纸上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中国境内,特别是东北、华北,谁不晓得土肥原,谁不知道板垣?但是这个证据很难找,因为这两个人都是军队里的特务,通常都是秘密活动.尤其是土肥原,对东北、华北特别是华北地区的官僚非常熟悉,他常常扮成中国人到市区里面去活动,日本人本来与中国人就很相像,他又能讲地道的北方话,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他是日本人.为了证明他有罪,中方人员与那些精明的辩护律师斗智斗勇.倪征燠在法庭上引述《奉天特务机关报》的文章:“华南人士一闻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之名,有谈虎色变之慨.”土肥原的美国辩护律师立即反驳说:“这里讲的是一只老虎,与土肥原贤二无关.”倪征燠还击说:“在日占区,土肥原、板垣就像老虎那样可怕.”法庭当即爆发出哄堂大笑.审判前,板垣征四郎的辩方提出了长达48 页的书面证词,想说明“九一八”是偶然事件,而不是有计划侵略,“满洲国”根据“民意”成立,“七七事变”后,他始终主张从中国撤军等等.而倪征燠根据日本御前会议文件、内阁会议文件、密电、动员令等重要材料盘问反驳,让板垣无话可说.

1947 年12 月法庭开始“个别审判”时,被列为一号战犯的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又一次成为焦点.曾在日本战败时开自杀未遂的东条英机仍然穿着军服出庭,但不佩戴徽章,态度自始至终都比较傲慢.他不回避自己的战争罪行,但极力为日本天皇开脱.对裕仁天皇是否也应被列为战犯,当时也是争论很大的一个问题,梅汝曾代表中国政府,主张天皇应接受审判,但在各方力量的斡旋下,最终天皇被免除战争责任.

1947 年的一天,高文彬在《新闻》上看到1937 年的一张照片,上面刊登着这样一件事情:日本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南京大屠杀中,以砍掉中国人的头颅数量作为比赛,最终向井以杀死106 人“获胜”,而野田失败的原因是“卷了刀刃”.照片上两个人并肩站着,用撑地,脸上竟然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高文彬把这份报纸复印了,转寄给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中方立即向盟部提出抓捕这两人.这两个人战后混迹于被遣返的日军当中,悄无声息回到国内,隐匿于市井之间.搜寻几乎持续了半年,最终在两人的家乡日本埼玉县找到了他们.刽子手已经脱掉军装,头裹白布,在街边做起了小生意.他们后来被押解到南京接受审判.1948 年1 月28 日,抽完最后一支,他们被拉到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了决.

1948 年4 月16 日,对这些战犯的审理程序基本完成,此后,法官们将对被告逐一量刑.这对法官来说,又是一场较量,因为那个法庭是由11 个国家的法官组成,要判一个人死刑,必须要经过半数法官同意才能判处.当时11 国法官对主要被告是否判处死刑发生了严重分歧,主法官韦伯主张将战犯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而印度法官则提出所有被告无罪释放,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和慈悲为怀”.法国、澳大利亚的法官以本国已废除死刑为由主张轻判.高文彬说,如果有6 个法官不赞成死刑,那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所以我们那时候的确非常紧张,每天睡不着觉吃不好饭.其间,梅汝做了大量工作,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官也主张判处死刑以严惩战犯.11 名法官以秘密的方式决定战犯的生死,最终以6 ∶ 5 的微弱优势,决定判处东条英机等7 名甲级战犯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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