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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在《道德经》中的含义探究

摘 要:“仁”在老子时期的含义偏向于人与人之间感情的依赖和欣赏,乃至发展为儒家的“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等等,但依据《道德经》来梳理老子对“仁”的理解,会发现老子对“仁”有不同的解释,这也预示着当时人们的思想方式与通俗“仁”的思想的不同方面,同时也标示着当时人们的生活实践方式的不同倾向,这种不同可以给我们现代人以启示.因此探讨“仁”在《道德经》中的涵义不仅有助于了解老子的思想,而且可以反思当下人们对“仁”的理解,重新审视人们的生活实践方式.

关键词:仁;生;道

一、老子之“仁”是辩证存在的

老子讲“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善之与恶,相去几何”、“善行无辙迹”.我们视扬善抑恶为理所当然,殊不知善是建立在恶的基础之上,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世上本无善恶之分,有的都是人之“生”、人之“本能”,以霍布斯的解释是人为了更好的生存,只能将自己的“生”与他者的“生”和谐共存,于是有了恶与善的存在.恶便是自己的“生”伤害了他者的“生”,以宋明的“天理”来解释便是善是遵循了天理,恶是违背了天理,此“天理”是先天的与霍布斯的后天解释不是一个层面的,带来的结果也不同,这是很多学者所容易忽略的,既“天理”中先天的善是完美的,是自身既作为目的存在的,是人之为人的存在缘由,而后天的、以霍布斯所代表来阐释的“仁”、善则只是一个手段、是人以社会联结形式存在的工具和手段,人的最终目的不是善、不是“天理”而是由善而达到的快乐、幸福状态.很显然道家和西方功利主义者、经验主义者将善视为手段和生存的一种方式上有相同之处,既老子虽没有以霍布斯的理论形式来解释“仁”、善,但道家同样将“仁”、善视为天之自然而为过程中的一个表现形式,一种生存手段,“仁”不是人之为人的最终目的和状态,最终目的是“道”,是天下自然而为.善与恶并生并存,交相压制而道不变,这就给其他学派特别是儒家带来很大的影响,既不能只用消灭恶、培养善的方法来实现社会的和谐、个人的“生生”之道、“天理”的践行,而更要站在更高的视角来看待仁、善与恶,既首先要让社会以一种和谐形式存在,那么就要让人各达到顺自然而为,顺天性而为,达到“道”,(这在阳明后学、特别王龙溪和泰州学派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挥)而不是以抑恶扬善的方式来追求最终“仁”的存在.最终目的是顺自然而为,用共产主义的话说就是全面的发展自己,而不是达至“天人合一”、达至至德至善.

二、老子之“仁”是“为他”、“欲它”、“强他”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里的仁就可以解释为一种有为、去为人而做某事的行为.天地、圣人不为万物、百姓做什么,天地“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圣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因为万物与人只有自为才能成为自己,只有无为才能守住自然之道.从这里也就可以看出道家的“仁”并不是原初所自然生发的,而是在社会的形成过程中,人自为的创造出来的,既“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但“仁”一旦产生因“仁”为“为”、为“欲“、为“强”,所以就与自然之道有着冲突,导致“仁”有压制他人、它者的力量,因此道家强调返还无为之道,要圣人“处无为之事、功成而弗居”、要“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这里需要重点阐明的是践行自然之道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方向,学者们关于这一个问题探讨的很多了,笔者从三个方面谈这个问题,首先就自然之道的追求目标来说,道之自然之变化,既老子所讲的“道生之”发展为近代的顺应自然、顺应个性说,符合当前时代的要求,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人们日益破除了束缚人的发展自我的枷锁,由此带来的人们的生活方式的变化,日益将人们发展自身作为前提,这样老子提倡的顺应自然说就符合当今人们的价值观,而且发展个性自身有自己的价值.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带来的人们解放的同时,也在日益将人们束缚,这同样需要考虑“仁”与“礼”的价值.第二还要考虑老子的“道”是什么这个经典问题.老子关于道讲了很多例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万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兴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等等.这里通俗一点的理解就是道乃形而上的生养之源、灭绝之由、存在之形.笔者认为老子讲出了道是什么的问题,但忽略了道之“生生”的过程中“仁”与“礼”的“道”化,因此我们的目标是明确的,是对的.但实现方式上存在诸多问题,这也是道家没能像儒家那样成为人们生活指导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第三需要谈一下追求自然的方式、方法.这也是道家受人诟病的地方.首先老子讲“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这里的“一”结合老子的《道德经》可以理解为道之本基,实现这个“一”或者“道”的方式就是顺应自然之力的“静”、“柔”、“谷神”、“水”、“圣人”等等,事实上出现在这里的问题便是在自然“生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为”、“仁”、“礼”等等是否是“道”的一部分,是否需要同等对待.如果需要同等对待的话,那么所采取的方式便不是道家所推崇的无为,而应是“仁”、“礼”与“无为”的结合.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结合,将会产生一个新理论,这种理论在泰州学派那里得到了尝试,但显然并不完善.

三、“仁”是恍兮惚兮之“道”的异化与替代品

老子讲“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就是要人回到“无欲”之“道”中去,(这里的欲是自然人性之外的欲)不要被外在的“仁”所迷惑.真正的仁乃老子提到的“上仁为之而无以为”,即无为任自然的生生之道.综上老子的“仁”即是后天产生的人为的“道”的异化.

参考文献

[1]王弼注释,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中华书局,2010年.

道德经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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