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类自考开题报告范文 跟关于我国新三板企业转板问题方面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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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新三板企业转板问题

摘 要:新三板企业的转板机制是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互相连通的枢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江苏中旗转板案例的分析,总结目前企业的转板的动因,发现企业仅将新三板作为转板的跳板,并未很好地发挥其作用,新三板未能成为独立有效运作的市场.

关键词:新三板;转板;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1-0-02

一、前言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新三板起源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初期发展缓慢,但扩容后挂牌企业数有了飞跃式增长,至2016年底有超多一万家企业挂牌.2013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转板机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若达到股票上市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但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向创业板、主板的转板之路仍在探索之中,截至2016年底仅有十四家企业成功转板,且转板机制并未有效建立,转板企业与普通企业一样均需繁琐的审核批准进行IPO,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板.

新三板正是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平台,是其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渠道.但随着企业的稳步发展,融资需求会发生变化,新三板将会无法满足其需求,因此需通过转板进入创业板或是主板市场.转板是构建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互相连通的重要枢纽,因此,研究新三板的转板问题,使其发挥恰当的作用,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由于我国新三板市场成立的时间较短,且缺乏流动性,前期发展缓慢,所以对其进行的研究较少,且大多集中于理论上的研究.

孙翠娥(2014)研究了转板制度设立的必要性,认为目前“静态”的资本市场结构已无法适应企业融资的需求及投资者交易需求.同时,需建立转板制度解决“壳资源”昂贵,大量企业排队上市等问题.宋立凡(2016)提出现有的新三板分层制度使得市场结构更为清晰,为新三板企业的转板打下了基础,但具体的实施还是有难度.(2016)认为现有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仅能通过IPO制度转板,转板的方式单一.王栋玉(2015)总结了目前我国新三板转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首先,法律制度的调整,要将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以适应转板这一新局面.其次,由于上市审核与交易方式的不同,导致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存在一定的对接问题.

我国学者对于转板机制构建的讨论较多,主要有建立绿色通道以及先行试点等.钱康宁、蒋健蓉(2013)总结了美国场外柜台市场与纳斯达克与粉单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以及德国、香港、台湾市场的相关经验教训.提出可先进行试点,制定与创业板之间的升降板细则,待条件成熟再进行扩展.侯东德、李俏丽(2013)提出建立绿色通道,给予处于二板、三板市场的企业便利.二板企业在上市时已经通过了实质审核,仅需进行形式的审查.由于三板公司属于场外市场,与场内交易的IPO的差距较大,故需进行严格的实质审查,但可以提供程序上的便利.

综上,我国目前的文献仍停留在理论探讨转板的意义以及方案上,并未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将在这些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新三板发展的现状以及成功转板企业的案例,寻找目前转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新三板发展现状

在新三板2006年起步后的八年内,发展较为缓慢,2013年末新三板上市企业三百余家,总市值533亿元,仅为A股市场总市值的0.2%.经过2013年末向全国扩容后,新三板市场迎来了发展的新时期.至2016年底,挂牌企业数过万,在数量方面远超A股市场;总市值超过四万亿,接近A股流通市值的10%.

截止2016年底,我国新三板有十三家企业顺利完成转板,一家企业已经通过证监会审核,正在筹备发行事宜.这十四家企业只有最早进行转板的久其软件以及三星新材分别进入中小板和主板市场,其余企业全部转向创业板.除世纪瑞尔发行规模11.55亿外,其余企业发行的规模较小,最低的仅筹资1.67亿.

三、转板案例分析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成功转板的非北京企业,主要从事新型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是典型的高科技现代化企业.收入与净利润都处于稳步上升的阶段,财务状况良好,且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

江苏中旗于2014年10月正式在新三板挂牌,可转换股份为2266万,总股本为5500万股.挂牌二十三天后便公告了上市议案及创业板上市计划.次年2月IPO申请获证监会受理,两日后股票在新三板停牌.江苏中旗实际在新三板挂牌可进行转让交易的时间不超过四个月,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并未发生股权交易活动.16年8月江苏中旗IPO申报通过证监会的审核,11月获IPO批文,12月6日成功在创业板上市.

新三板对挂牌上市的企业要求较低,只有存续两年、股权明晰、有持续经营能力等要求,并未对公司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出要求.而创业板对盈利、股本有着较为严格的发行条件.由于我国并未出台新三板的转板制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与传统的新股发行上市在程序上没有任何区别,也没有任何优惠的政策措施,都需要经历IPO排队、证监会审核等过程.

江苏中旗在新三板挂牌前就已经满足了创业板的上市要求.2013年的净利润为6888万远超要求,净资产超3亿,完全符合创业板要求.所以,江苏中旗并不是为了在新三板交易而挂牌,其实际目的是创业板IPO.江苏中旗这一以新三板为跳板的行为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为何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要在IPO前先在新三板挂牌.这不是个例,拓斯达、三星新材在IPO前也未曾在新三板市场进行任何交易.截至2016年底,新三板共近五千家挂牌企业符合创业板上市财务条件,占总挂牌企业的50%.

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先通过新三板挂牌实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的体制,以新三板为起点进入资本市场大门,再等待上市的恰当时机.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也需进行IPO排队,于是企业把新三板当作一个跳板,当作资本市场孵化器等待着转板时机的到来.同时,新三板也是主板、创业板市场之后的一个备选选项.若是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不成功,或是企业在申请途中有其他融资需求,企业还能通过新三板进行筹资.另一方面,企业在IPO前需要与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辅助机构一起完成股份公司改制,并帮助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新三板挂牌也是对上市辅导效果的检验.目前各地政府和科技园都有对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奖励政策,完全可以弥补企业改制挂牌所需的中介费用以及股转系统的挂牌费用.券商、会计法律事务所收取的相关辅导费用,即为新三板上市服务,也是公开发行所必须的.最后,新三板的上市也成为了企业IPO之前的宣传.新三板企业的转板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类报道也是对企业的免费宣传,带有转板热度的企业能在发行时得到更多的关注.企业想要在主板市场有较高的活跃度,也需要投资者的广泛参与,上市前的宣传对企业日后的交易运行也有帮助.

四、新三板公司的转板需求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目前我国新三板上市企业的转板主要需求.虽然理论上依据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规划,新三板企业的扩张对于转板有着融资以及发展的需求.但是目前来看,众多企业仍是将新三板作为转入主板的跳板,将其作为一个主板市场的附属市场.

1.融资需求

新三板在成立初的五年间主要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交易,累计交易278 笔,成交量2.9 亿股,成交金额15.1 亿.根据美国的OTCBB市场做市商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行做市商制度.2016年新三板月成交145亿,而A股月成交量为41489亿.15年的新三板热退去后,其融资能力也遭遇严峻挑战,2016下半年新三板月均换手率比2015年上半年下降超七成.新三板虽在实行做市商制度后交易稍活跃,股份流动性有所加速,但相比创业板和主板市场,成交量较低.若企业想筹集用于自身发展的资金,新三板的贡献度有限,所以企业有转板的意向.

2.发展需求

新三板的定位是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的“苗圃”,企业在新三板市场逐渐成长成熟.依据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的构建设想,各层次的证券市场面向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所以面向广大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通过上市进行企业形象宣传的目的使得企业有转板需求.

3.过渡需求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中,IPO排队现象常年存在.从证监会受理材料到最终的核准发行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企业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申请IPO的过程较为艰难,所以将新三板作为一个过渡期的选择.一方面,企业能通过新三板中的做市交易熟悉资本市场运行;另一方面,也增加企业的知名度,为IPO做好准备.但需明确建立新三板的目的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新三板市场应该坚持独立自主的地位,并非主板的附属品.

4.转板套利

虽然我国IPO的排队时间有所缩短,但现在最快也需要两三年,遇上IPO停摆则会等待更长的时间.但是,转板成功的后股价会产生很大的差,首发的抑价就可能达到十倍.如安控科技,在新三板最后交易时为12.1元,但其上市首日的收盘价为51.58元,是机构投资者获利撤出的好时机.

五、总结与建议

由于目前我国并为出台新三板转板方案,企业在现阶段的转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板,而是和普通企业一样通过首次公开发行的审核上市.新三板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更多的是上市的过渡安排.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改善这一状况,使得新三板成为独立运行且有竞争活力的市场.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明确各市场的定位,发挥新三板“苗圃”作用.新三板的定位仍应该是一个现代的,有着较低进入标准和宽松挂牌要求额,为不满足主板、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进行股权交易的场外市场.

其次,要建立恰当的转板优惠政策.转板制度的设计应该是程序上的便利,而不是上市要求上的优惠.如何控制新股上市速度,兼顾维护其他市场的平稳运行是在制定转板问题时必须要考虑的.所以,现阶段的转板制度设计不应是上市标准的降低,而是程序上的一个“绿色通道”.

最后,还要增加新三板活跃性,将新三板列入优质公司的融资选择.目前,有近百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启动上市进程,准备上市的公司多为盈利表现突出,经营状况较好的公司,优秀公司的出走对新三板的后续发展也提出了挑战.所以,需要增强投资者的积极性以及市场交易的活跃性,让企业能顺利的在新三板融资,进行股权交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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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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